航空公司负责人须出面道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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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6日08:59 东方网-劳动报 | |
75%消费者亲历延误 有关统计显示,我国国内航班每年有20%不正常,每年约有1000万以上的旅客遭遇过航班延误。对此,全国政协委员叶惠贤提议,对于“民诉”强烈的航班延误问题,应设立专门机构负责应急处理,如果航班延误2小时及以上,机场或航空公司有关负责人必须出面解释或道歉。 中国民航运送的年旅客量预计将突破1亿人次,而中消协去年底公布的调查结果显示,75%消费者曾亲历航班延误,而在经常出差的人群中更是有94%的消费者深受航班延误之苦。 叶惠贤委员说,中国民航有关负责人曾指出,航空公司自身管理问题占到了航班延误原因的40%,其次才是天气原因和空管流量控制。在国外,航班一发生延误,航空公司马上通报信息,餐饮等相关服务及时跟上,尽最大可能帮助旅客快速成行。然而在正点率已经相近的情况下,为什么我国的航班延误纠纷多发频发易激化? 要保障旅客“知情权” “旅客最无法忍受的不是延误本身,而是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不知道还要呆多久,也不知道是何种原因引起的。”叶委员建议,航班延误后,航空公司要保证旅客的第一时间“知情权”,更要完善各类突发事件的后续保障工作,通过在机场设立的专门机构进行应急服务。此外,还需落实领导负责制,如果航班延误2小时及以上,机场或航空公司有关负责人必须出面解释或道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