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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工会依法维权共建大平台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6日08:59 东方网-劳动报

  一个人就业状况的变化,会给其家庭带来什么样的影响?许多人同时面临同样的一种状况,情况又会怎么样呢?这是一个带有社会性的问题,也是上海律师协会近年来一直在关心着的一种社会现象。失业工人、农民工、失地的农民,他们无一不是社会的困难人群,他们更需要法律的帮助,同样也需要律师。这是上海市总工会法律顾问团成立前的一个大背景。

  去年12月初,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陈豪在网上约见4位人大代表
,徐晓青是受邀的代表之一。他身为上海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同时又兼任法律援助和社区建设研究会主任,平时比较关注社会困难群体。当陈豪就有关劳动法相关的问题与代表探讨时,徐晓青就目前国企改制过程中引发的职工安置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农民工的欠薪问题以及总工会的依法维权等方面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出于对这部分人群的关注,他主动向陈豪请缨,由上海市律师协会为总工会在立法调研和研究方面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这个想法一提出就得到了陈豪的首肯,可以说双方是一拍即合。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里,双方很快就达成了战略合作协议。

  “顾问团2月27日的成立可以说为工会依法

维权搭建了一个大平台。”日前,徐晓青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在顾问团成立前,其实双方的合作就已经开始了,如著名的劳动法专家、君合律师事务所的马建军律师就曾应徐汇区教育工会的邀请,给工会干部作劳动法的专题讲座。顾问团成立伊始,上海律协已经制订了一整套合作的计划,他们将把工会干部的培训纳入律师的日常培训中,无偿地向他们提供培训的资料,同时还会为区、县及行业工会的法律工作的开展承担起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此外,律师协会还会注意收集工会干部在平时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适时地举办讲座,为他们释疑解惑。徐晓青还向记者透露,参照国企改制法律志愿团的经验,律协准备编撰一本工会干部处理常见纠纷的指引,如国企改制中的有关劳动法律关系、改制方案如何设计得更科学、如何兼顾一般人和特殊人的安置、劳动关系变更的合同衔接问题等,他们将把律师在平时办案的经验进行总结,让大家一起来分享这个成果。

  市总工会法律顾问团的成立,既是工会坚持依法维护职工权益、构建工会社会化维权格局的重要举措,同时也为律师承担社会责任提供了一个大舞台。□记者吴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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