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为牟小利盗电缆 销赃途中被抓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6日09:01 检察日报

  为谋取蝇头小利,用菜刀和尼龙绳将正在使用的电信电缆线割断并藏匿,结果导致部分电信客户通讯中断。3月1日,经湖南省张家界市武陵源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武陵源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王超洪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2005年11月15日晚, 被告人王超洪携带菜刀和尼龙绳,来到张家界市武陵源区天子山镇长峪组,将电线杆标号为P58至P72段正在使用的电信电缆线割断并藏匿,致使部分电
信客户通讯中断。4天后,王超洪再次来到藏物地点,准备用摩托车将电缆线运往市内销售牟利,中途被公安干警人赃俱获。经鉴定,被盗电缆线价值8744元。经审查,王超洪的行为尚未达到破坏通讯设施罪的立案标准,但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且所损坏的电缆线价值远远高于盗窃罪的起点金额,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