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城市居民超生一孩缴14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6日09:22 南方日报

  禅城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出台,本月起执行

  城市居民超生一孩缴14万元

  农村居民超生一孩征收近10万元

  佛山

  本报讯城市居民超生一个子女,将征收社会抚养费141440元,农村居民超生一个子女将征收近10万元。佛山市禅城区计划生育局日前透露,禅城区今年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将于本月正式执行。

  按照国家和广东省有关计生政策,今年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因为去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两项指标的提升而有所上涨。按照新标准,禅城区城镇居民超生一个子女,将对超生夫妻双方分别一次性征收社会抚养费70720元,共141440元。农村居民则将对超生夫妻双方分别一次性征收49860元,总共99720元。

  此外,城乡居民超生两个以上子女,将按照超生子女数相应增加抚养费;不够间隔生育的城镇居民,则要征收社会抚养费达7万多元,农村居民3万多元。而重婚生育一个子女的城镇、农村居民,必须分别缴纳约31.8万元和19.4万元的社会抚养费。

  为了解决目前社会抚养费征收难的问题,禅城区计生局采用奖罚并举的方法,将部分违法生育者、不缴纳社会抚养费人员移交司法部门强制执行。据悉,去年以来,禅城区计生局申请社会抚养费强制执行案件近100宗,并对多名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当事人依法实施司法拘留。

  刘晚姣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