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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突破需要文化重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6日09:31 解放日报

  □现阶段一系列深层次改革难以展开的主要原因,依然是理念上的桎梏未能完全解除,诸如公有制主体地位的界定、农村土地的产权归属、国有企业存在的领域、生产要素的价值贡献、政府职能的划分等,无一例外

  □深化改革的重点在于,真正建立一系列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制度,并予以实施。然而,无论是制度的建立,还是制度的实施,均离不开文化的支撑

  □改革的推进最终要落实到实践上,而实践往往又受到文化的影响,塑造实践文化对于推进改革同样至关重要

  2006年,我国步入“十一五”规划的起步年。依照党中央对于经济改革的宏伟蓝图,到2010年,我国将建立起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意味着结束新旧体制的交替,彻底告别计划经济体制。因而,从“计划”到“规划”的一字之差,实际上标志着新时代的到来。然而,从眼下改革的进展情况来看,仍然绕不开观念与利益的障碍。虽然改革的目标与任务十分明确,但改革攻坚的动力明显不足,尤其是在政府职能转变方面,收效不大,已成为落实

科学发展观的重要障碍。其中,观念即改革文化的滞后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原因。改革突破面临着文化重塑的严峻要求。

  理念文化与改革突破

  改革需要解放思想,这已为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改革实践反复证明。没有真理标准的大讨论,就没有“有计划商品经济”理论的提出与认同,增强企业活力、开放资本市场、转变政府管理方式与扩大对外开放等种种改革,均不可能发生。同样,没有邓小平的“南方谈话”,就不可能诞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理论,改革就无法步入制度创新的轨道。有人说,当前推进改革主要面对的不是认识问题,而是实践问题。似乎通过反复的改革宣传,认识就到位了,理念上的障碍就基本不存在了。然而,实际上,现阶段一系列深层次的改革难以展开的主要原因,依然是理念上的桎梏未能完全解除,诸如公有制主体地位的界定、农村土地的产权归属、国有企业存在的领域、生产要素的价值贡献、政府职能的划分等,无一例外。

  就转变政府职能而言,思想解放不够彻底依然是一大障碍。要真正做到各级地方政府改革到位,在调节经济过程中必须满足“四个退出”的条件,即:退出企业生产经营领域;退出经营性投资主体地位;退出消费采购者身份(政府采购通过市场组织实现);退出产业调节者角色。

  目前,以上“四个退出”总体上均不尽如人意。但相比而言,第一、第二种退出力度较大,并且在不断深化和规范。第三种退出也在逐步推进。如,《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提出,政府投资主要用于关系国家安全和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经济和社会领域。第四种退出困难最大,现在还未提到议事日程上。现在,就连镇政府也在制定“十一五”规划,而且重点是产业发展规划。但实际上,一个管理幅度极为有限的地方政府,如何能把握住产业发展的未来态势?若如此,又如何能发挥市场调节的基础作用?长此以往,政府如何能从直接控制资源尤其是土地资源、干预经济活动中退出?从体制转轨的目标来看,第四种退出具有根本的、标志性的功效。从我国国情出发,第四种退出至少可先从发达地区开始。发达地区

  GDP增长压力相对减缓,因此,更应注重从市场调节、市场监管、社会服务上做文章,通过增长速度的“自律”,推进整个社会全面发展,并为全国范围内政府职能转变承担先行示范的责任。

  农业现代化也遭遇了理念瓶颈问题。众所周知,离开了规模经营,就无农业现代化可言,二元经济结构就很难打破。目前,我国农村土地经营零碎、规模狭小;土地经营权分配脱离人口变动状况;主动放弃者(外出打工者)荒耕,盼望多耕者缺地;抛耕者不仅停止对于土地的投入,而且阻滞了农田水利建设。现实的、凝固的土地承包经营体制,一定程度上已成为阻滞农业现代化、消除二元经济结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土地产权经营方式。即使考虑到现阶段我国国情,不在所有权上发生根本变革,突破现有的土地产权经营制度,促进土地经营有效、合理的流动也是可取的探索。因此,中央明确提出:“有条件的地方可根据自愿、有偿的原则依法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这既是方向性引导,又是考虑到在确保社会稳定条件下,从全国总体布局设定的战略。此外,适时建立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是可取之策。不在产权经营上进行较大力度的改革,我国农村就无法呈现新局面,进入发展新阶段。显然,在这一问题上依然存在着较大的解放思想的空间。

  理念的障碍不仅存在于宏观层面,其在微观组织中的影响,同样不可轻视。在“微观”层面,一些组织的领导者,往往轻视改革环境的价值,常常自以为是地判断:关键在人!实际上,即使不谈改革带来的大环境支撑,仅就自组织的可持续发展而言,离开了改革深化,也将步履艰难,有些问题只是暂时被掩盖、并未爆发而已。前些年,一些名噪一时的国有企业领导人相继“落马”,就是一面镜子。社会中的人,并非是生物意义上的人,受运行机制的影响极大,因此,不能抽象地评价其好与坏。同样一个人在不同的机制中表现迥异,其实印证了公认的说法:“好的制度能促使坏人变好,坏的制度能使好人变坏。”必须澄清的是:好的机制来源于好的体制,体制决定机制。所谓机制,是指事物内部各要素相互关联、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过程,就像机器运作的原理,具有不可逆的流程特征,其设计理念、框架、程序的综合类似于体制,但是,不同的体制产生不同的机制。单一国有制难以产生适应市场竞争的机制;终身雇佣制无法形成人员有效流动、优胜劣汰机制。这些在改革初期难以接受的事实,今天已成为普遍认同的体制机制生态。然而,更深层的原生体还是产权制度。体制的裂变,来源于产权结构。无论产权的归属者是谁,单一主体拥有制不能形成真正意义上的现代企业制度,至多只能采用模拟的方式运行,其效果极其有限。这正是目前我国绝大部分国有上市公司成不了真正的现代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难以形成的根源。因此,期望通过浅层次改革取得深层次效果,是不可能做到的。从理念上突破障碍,是提升微观组织改革力度的保证。

  制度文化与改革深化

  深化改革的重点在于,真正建立一系列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制度,并予以实施。然而,无论是制度的建立,还是制度的实施,均离不开文化的支撑。例如,现代企业制度自1993年提出后,历经多年的艰苦探索,至今依然不能完全到位,其重要根源之一,就是深层的文化障碍没有解决。以公司制为典型形式的现代企业制度,并非土生土长于中国,而是起源于欧美。1600年建立的东印度公司是其最早的组织形态。出资人在外、依靠职业经理人代理经营所依托的文化,只能是法治文化、公开透明文化与诚信文化。恰恰是这种制度文化在我国很难确立起来。中华文化固然有诸多值得传承之处,但或多或少存在的文化因素,如强调熟人、亲朋、血缘和等级等,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在一定程度上相背离。

  熟人、亲朋、血缘文化也可概括为关系文化。从促进社会和谐的角度来看,有其优点,即易融洽情感,产生感情纽带,凸显人情味,贴近以人为本的社会追求。然而,此类文化也容易产生负面效应,包括反理性、反规则、反法制。例如,当事人凡遇棘手之事,首先想到的是关系。关系逐渐成为一张网,经济社会活动运行于关系网之中,“法网”功能严重丧失。同时,人在社会关系中的地位决定了其社会地位,并借此获取、占有资源,社会容易失去公平与正义。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中,以法律为依据、以诚信为依托的法人治理异常困难。克服关系文化障碍的出路,一是加强法治力度,发展法制文化,特别是通过不断提高执法力度,促进法治文化与关系文化正面融合,做到教育为本、法理无情、关怀有度;二是继续、全力推进市场经济发展,这是法治文化形成的基础,市场经济愈成熟、规范,交易成本就愈低,也更容易形成执法成本低于关系成本的情况。目前,关系文化是影响制度建设的直接制约因素。

  等级文化尤其是封建等级文化,也是法人治理貌合神离的根源之一。应该说,社会通常是以组织形态出现的,在社会组织管理过程中,每一社会成员均处于不同的层级之中,形成不同的岗位分工、职务、级别等,这种差异性的社会等级无论何国、何地、何时均客观地存在,不足为奇。封建等级文化是指将个人等级、身份(或称级别)带进决策之中,否定决策规则,事实上走向了封建家长制。以法人治理结构中的董事长为例,人们已约定俗成地将其视为“拍板人”、“老板”等。实际上,严格意义上的董事长只是决策会议的召集人,并无决策权,甚至可以说无投票权。董事长在决策会议上的1票是以董事身份拥有的。在我国,依照《公司法》的规定,董事长的职责或权力,仅限于做3件事:一是召集并主持股东会和董事会;二是代表公司在重要文件上署名;三是督促相应机构实施董事会决议。然而,在现实中,董事长往往以身份渗入决策,特别是在以原国有企业为基础组建的股份制公司中,董事长依然以最高级别的领导身份介入决策程序,以“莫须有”权力影响着董事,“个别征求意见”“事先沟通”成为施加影响力的惯用手段,表决的过程流于形式,结果是决策组织依存于复杂的人事关系,而这种人事关系又是以董事长为核心的,董事长就由决策会议的召集人成了事实上的决策人。这就是封建等级文化的缩影。

  制度与文化本身就不可分割,制度改革与文化创新无法割裂。无论是领导体制、组织结构还是管理制度,从与文化的内在联系观察,可用三句话来表达,即基于文化、表明文化和体现文化。因此,在制度构造时,必须考虑相应的文化。基于文化意味着制度构筑于特定的文化土壤之上,不同的制度依托于不同的文化背景。表明文化是指具有创造性的制度本身就是文化的重要成果。文化本来就内含着制度文明。无论是领导体制、组织结构,还是管理制度,其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而变更或调整、完善的轨迹,就是人类文明进步的过程,也是社会整体文化前进的象征。体现文化强调制度的任何一个部分都能展示理念,设计制度时,必须考虑文化理念的整体配套。

  实践文化与改革推进

  改革的推进最终要落实到实践上,而实践往往又受到文化的影响,塑造实践文化对于推进改革同样至关重要。实践文化可分为,实践的价值文化和实践的操作文化。

  实践的价值文化,在我国有着十分丰富的内容。主要包括:第一,依据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实践是认识的前提和基础,认识依赖于实践。早在1937年,在毛泽东同志的《实践论》中,就将认识的两个阶段,即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统统植根于实践的基础,并随着实践的变动而变化。第二,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对此,除了从认识的科学性角度阐述外,还将它提升到关系国家前途与命运的高度。1978年12月,邓小平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一文中明确提出:“目前进行的关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问题的讨论———从争论的情况看,越看越重要。一个党,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如果一切从本本出发,思想僵化,迷信盛行,那它就不能前进,它的生机就停止了,就要亡党亡国”,“从这个意义上说,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争论,的确是个思想路线问题,是个政治问题,是个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前途和命运的问题”。第三,以实践为先导,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成为一代又一代共产党人长期以来强调调查研究重要性的名言。第四,从中央到地方在不同时期均提倡以实践为主题的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

  而从实践的操作文化来看,它的内容则显得十分薄弱。重价值判断,轻操作设计,实际上是我国文化中长期未能根除的顽症。早在上世纪初,一些新文化运动的倡导者,就曾针对过于抽象的文化现象提出“大胆假设,小心求证”的观点,其用意在于提倡避虚务实,关键在于解决问题。目前,小到大中小学学生,死记硬背的意识、能力强,动手的意识和能力普遍薄弱;大到政府部门,办事以开会、发文件为标志,操作过程非常粗糙,甚至不了了之。有一种观点认为,操作主要是基层的事,而上级着重把握方向、提要求,中层管传达和部署。其实不然,每一个层次都有操作的职责和任务,区别仅在于操作要求的差异。上级既然提出工作的目标、任务和重点,就必须作相应的操作体系设计,如目标分解、明确承担任务的责任组织和责任人并及时进行监督,否则,必然是纸上谈兵,上下敷衍。

  建立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任务十分艰巨。“十一五”,是从中央到地方面对改革宏伟目标、励精图治、务实操作的5年,也是在落实层面上精心设计、统一部署、分步推进的5年。

  (作者系中共上海市委党校副校长、教授)

  王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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