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区可立法规避娱乐场所2时停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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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6日10:01 生活报 |
今年3月1日实施的《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娱乐场所每日凌晨2时至上午8时不得营业”引起港澳记者关注。全国政协委员、原公安部部长助理朱恩涛称:“新颁布的法规自然全国各地都应遵守,但特区可以立法(规避)嘛!”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 (生活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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