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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仿电视节目作案连续抢劫仨妇女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6日10:21 宁夏日报

  本报讯(记者 李军)模仿电视节目进行抢劫,固原俩青年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家住固原市郊区的青年农民何治国,一天到晚总幻想着发大财。一天在收看电视节目时,被驾驶摩托车抢夺女同志手提包的案例所吸引,由此产生了犯罪念头。

  2005年4月2日晚,何治国和堂哥何治刚(案发后外逃)驾驶一辆摩托车在市区物色

目标时,发现一男一女带一小孩行走,2人突然从后面冲过去,将毫无防备的女同志手提包抢走,抢得500元现金、3120型诺基亚手机1部(1200元)。

  初次作案就有如此收获,何治国欣喜若狂。2005年5月8日晚9时许,何某伙同新搭挡马存兵驾驶摩托车再次对一妇女进行抢劫,得现金120元,西门子手机1部(1400元)。2天后,2人如法泡制,抢得一女子现金5800元和诺基亚手机1部(800元),小灵通1部(400元),2张50元电话充值卡。

  近日,何治国和马存兵2人被原州区法院分别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4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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