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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收了红包关系才能和谐?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6日10:36 四川在线

  媒体报道:昨日全国政协委员、九三学社山西省委主委、山西医科大学教授吴博威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手术后病人为感谢医生对其的治疗而送的红包是他医术的体现。

  吴博威先还说向病人索取红包绝对应该禁止,但他马上又说治疗好,病人要感谢你,送你“红包”是医患之间的感情交流。治疗前和治疗后,“红包”性质不一样。

  我不知道如此卓越见识的人是如何当上全国政协委员的,我只知道如果他的高论能推而广之,那么警察在事发前和事发后收小偷红包性质也是不一样的,事发后小偷给警察红包是为了感谢警察对他的教育和帮助。按照吴博威委员的见解,成都火车北站因警匪勾结而被判刑的警察都是冤枉的,他们不就是为了警匪关系更和谐才收了小偷的钱吗?收红包也是警匪感情交流呀,何在罪之有?在兼管企业入股的官煤勾结者肯定也是双方感情交流,更是为了双方关系更“和谐”嘛,中央又为什么要强制他们退股?

  如果吴博威委员的观点是正确的,那事后行贿也是对其权力的尊重,是为了双方关系更“和谐”。

  吴委员为了支持自己观点还以收“红包”的现象没有被制止住为由,说不许收红包的规定不合理,未抓住根本问题。如果吴委员的推理成立,那么中国腐败现象没有被遏制就是反腐败不合理呢?那我们就不用反腐败了,反正腐败可以让行贿受贿者关系更“和谐”。

  吴委员为了支持自己观点还以医生没有合理收入等等理由作为可以收“红包”的借口。请医生的工资、奖金算不算合理收入?

  如果不算那政府官员、工商执法者、手握权力的人是否都可以收取红包?

  看了报道,我真为此混淆是非的谬论到担忧。作为一个全国政协委员,不论他是出于什么目的要发表这样的高见。在言论自由的今天,虽然每个人都可以表达自己的观点,但如果某些明显错误的观点不被主流舆论批判,在他的错误观点影响下既然医生可以收红包,那么老师、警察、工商、税务……只要手中有一点权力的人,请问谁又不可以收红包?

  按照吴委员的逻辑我们的国家将成什么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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