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妇型保姆”可以休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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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6日10:40 贵州都市报 |
“情妇型保姆”在给女性提供就业机会的同时,也让她们付出了丧失女性尊严的沉重代 价,还破坏了她们婚姻家庭的美满稳定 福州东浦路劳务市场,最近冒出一伙男男女女,打着婚姻介绍或介绍保姆的幌子,暗地里给雇主介绍“情妇型保姆”————“每月花1300元到1500元,保姆也可以给你当情 妇”(据3月3日《海峡都市报》)。这个时代新事物层出不穷,我们早已见怪不怪,但有些还是超出了我们想像,“情妇型保姆”便是其中之一。“情妇型保姆”是啥玩意?说穿了就是白天干活、晚上陪雇主睡觉,既当保姆又当“情妇”。根据中介介绍,“如果你腻了,过一两个月,我再给你换一个”,显然那些“雇主”更看重的是保姆的“色相”而非保姆的勤快。然而,既称“情妇”,那虽然不是合法夫妻但总也有感情的因素存在吧?可从劳务市场上像买卖商品一样领个“情妇”回来,我们丝毫看不出“感情”之所在,其实这不过是打着“情妇”的口号行钱色交易之实罢了———普通保姆月工资仅六七百元,而“情妇型保姆”则根据长相情况每月1300元到1500元不等,显然多出部分是雇主为买色“埋单”。 近年来,各种挂羊头卖狗肉的场所林立,美容院、按摩房和洗脚屋等充斥城市的每个角落,成为城市腐化、糜烂的见证。“情妇型保姆”与这些场所实有“异曲同工”之妙。这种职业在给女性提供就业机会的同时,也让她们付出了丧失女性尊严的沉重代价,还破坏了她们婚姻家庭的美满稳定。 然而,由于“情妇”属于道德调整的范畴,而保姆属于以劳动获取合法收入的正当职业,“情妇型保姆”这种隐蔽性极强的非法职业游离在法律的边缘,与法律大打“擦边球”,在法律上却找不到处罚的依据,很难定罪。因此,面对“情妇型保姆”的出现,法律应当坚决说“不”,出台明确禁止规定,加大打击力度,以维护女性的权利和尊严! 作者: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