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出台 毕业生将取消留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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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6日11:13 金羊网-新快报 |
新快报讯据《新闻晚报》消息,今后,跨学段跳级的学生须参加毕业考试和高一学段的统一招生考试,否则可能不能获得学籍。2月27日上午,上海市教委颁布了《上海市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对全市中小学学制、考核与评价、休学、复学、退学;奖励、处分和学籍管理等事项作出明确的规定,该办法将从今年4月1日起试行。 新办法将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不积极也作为留级考察的标准之一,只要高中学生 自主拓展(选修)课程学习未达到规定学分,或社会实践活动一学年无故缺席三分之一及以上的学生需要留级。该规定明确该市小学一、二年级和小学、初中、高中的毕业年级不准留级。(日京/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