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毋需获聘优才可赴港暂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6日14:21 信息时报

  时报讯 (记者吴远)香港特区政府为招纳贤才,近日宣布将于今年6月破格推出“优秀人才入境计划”,申请者可以毋须事先获得本地公司聘用便可来港暂居至少1年,谋求发展机遇,其配偶亦可在港工作,在港居满7年便可成为永久居民,每年限额初步为1000个,实施1年后检讨是否需要改动。

  优才毋需获聘可来港暂居

  “优秀人才入境计划”与2003年推出的“输入内地人才计划”的最大分别,便是新计划的成功申请者,毋需获聘便可以来港暂居“流浪”,配偶及18岁以下受供养的子女亦可同行,没有职业限制;而其配偶及收养人来港后,亦毋须入境处处长准许便能在港工作,比旧计划更具灵活弹性及吸引力。新计划每年的限额初步为1000个。

  该计划的遴选过程将分两个阶段。在第一阶段,将为申请人按照特定标准打分,其中学历及工作经验所占比例最高,为60%;30~35岁年龄分数最高可占20%,剩下的20%为申请人语言能力。在第二阶段中,高分数的申请人会进入遴选圈,由特首委任的非法定遴选委员会作进一步比较。

  新计划不设资产限额

  在新计划下,获批准来港的优才可先获批准在港逗留1年,期满前,优才须向入境处证明自己是有采取来港定居的步骤,例如已找到有报酬的工作或已建立业务。即使未能证明自己已采取这些步骤,入境处在认为适当的情况下也会考虑批准延期1年,倘若优才在期满前仍未能提出证明,其逗留限期通常不会再获延长。

  香港保安局局长李少光指出,新计划不会设有资产限额,但会考虑每名申请者是否有足够的经济能力在香港生活。

  有多年专业经验的景鸿移民顾问公司董事长关景鸿先生认为,部分优才可能以香港作为跳板,然后申请移民往其他国家。他建议特区政府制定更为清晰的移民政策,吸引人才留在香港发展。同时,他还建议政府仿效美国和加拿大等地的做法,优先批准市场最渴求的人才来港,以免影响本地居民的就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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