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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立公司也要开发票给客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6日14:30 信息时报

  时报讯 (记者叶静通讯员曾岚媛媛)最近,网民Christine为某商家提供网站制作服务,商家要求他开具发票才能支付款项。Christine感到非常困惑,他没有成立公司,是以个人身份来承办这项业务的,个人是否需要开具发票?

  目前,仍有大多数市民像Christine一样,对个人提供应税劳务取得收入后应否开具发票的问题不十分了解。广州地税网站开通12366在线咨询栏目以来,网上留言咨询的帖子

有23000条,其中咨询个人提供劳务取得报酬涉税或开具发票问题的帖子就多达2000多条。

  在线咨询员就相关问题做出了解答: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Christine是个人提供了网页设计劳务,应到主管地税局开具《税务机关代开统一发票》。

  咨询员进一步解释,开具发票时应提供申请代开发票人的合法身份证件、付款方(接受劳务服务方)出具的书面确认证明(双方签订业务的合同、协议等及有关资料);申请开具《代开发票》金额超过2000元的应办理临时税源登记手续;填写《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开具<税务机关代开统一发票>申请审批表》;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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