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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发生快一月 事故鉴定还不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7日03:23 江南时报

  本报3月1日以《车祸鉴定“难产”重伤姑娘“断炊”》为题,报道了在今年2月12日晚发生的一起交通事故中,从苏北来江阴女孩鲍某身负重伤躺进医院。由于当地交警部门未能及时对这起交通事故进行认定,导致鲍某的医疗费无人问津,每天住院产生的高昂治疗费让鲍某的家人无力支付,身负重伤的鲍某目前已陷入无钱治病的困境。报道在社会上引起了较大反响,相关部门也相当重视,目前该交通事故已经在处理之中。

  昨日,鲍某的哥哥告诉记者,到昨天为止,江阴市交警大队城区三中队事故科还没有来处理他妹妹的事情。鲍某的哥哥称,江阴市交警大队城区三中队事故科除了到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为鲍某录了口供,之后就再没有处理相关事宜。现在江阴市交警大队城区三中队事故科的有关人员,要求他的家人起诉事故车辆的车主和事故车辆的保险公司,这种做法让他们一家人不知所措。

  鲍某的哥哥还告诉记者,最近几天,妹妹的病情相对稳定,但每天的治疗费用将近700元,对于一个本来就不富裕的苏北农村家庭来说,无疑是一个沉重的负担。家里人已经为妹妹筹借了5万元治疗费,现在每天的治疗费又不能停,亲戚们也不再愿意借钱了,如果妹妹的病情出现变化的话,到时候他们真不知道该怎么办。鲍某的哥哥说,他们也找过处理事故的江阴交警部门,得到的答复是,交警不是银行,没有钱给他妹妹治疗。鲍某的哥哥说,事故发生已经快一个月了,交警部门的车祸鉴定还没出来,这不得不令他们对江阴交警部门的工作效率产生怀疑。

  记者随后联系了江阴交警大队,一位姓翟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事故发生的时间是在今年的2月12日,事故认定书需要10天到20天的时间才能下达。翟先生说,事故发生后,江阴市交警大队城区三中队事故科就立刻派人来到现场,应该说对这起交通事故的处理是很及时的。

  翟警官告诉记者,事故是由江阴市交警大队城区三中队事故科直接处理的,由于这件事的负责人现在不在,他对具体情况也不是很清楚,但他们会尽快解决这件事。现在事故双方都已经起诉了,剩下来就是怎么解决问题了。

  本报见习记者徐麟

  《江南时报》(2006年03月07日第十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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