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赢国家知识产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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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7日10:06 大洋网-广州日报 |
本报讯(记者于敢勇通讯员谈细育、龙许)德庆县新利达电池公司经历了三年的“专利保卫战”近日终于赢得了胜利。随着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生效,公司终于告倒了国家知识产权局,重新夺回了无汞扣式电池的专利权。 经过多年潜心研究,新利达电池公司总经理何永基于2001年成功发明了“无水银碱性钮形(扣式)电池”专有技术,这项技术填补世界空白。该公司除在国内申请了实用新型 专利(专利号01234722.1)外,还在美国、法国和中国香港等地申请了发明专利。专利公告后,国内少数利益方以不恰当理由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专利无效复审申请。2004年5月,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了宣告“无水银碱性钮形电池”实用新型专利无效的决定。新利达公司不服,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将国家知识产权局告上法庭。但一审法院作出了维持专利无效的判决。新利达公司不服一审判决,继续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北京高院经审理作出终审判决:原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上诉人新利达公司的主要上诉理由成立,对其上诉请求予以支持,撤销一审判决和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决定,维持名称为“无水银碱性钮形电池”、专利号为01234722.1的实用新型专利权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