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高中女生把自己“聊”进大牢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7日10:09 安徽在线-安徽商报

  本报讯(弋弋方金朱礼文)17岁高中女生利用网络聊天进行诈骗,竟然骗得一痴情男子9万多元。日前,经定远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少女金某被法院以诈骗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4000元,这名花季女孩将自己“聊”进了监狱。

  2005年8月10日,定远县公安局接到合肥市某厂职工张某报案,称他有一名叫金某的女网友因欠赌债被人绑架在定远县城,“绑匪”索要1万元现金,他已向一个名叫王龙的“

绑匪”电汇了3000元。

  接警后,定远警方迅速组织警力展开侦查,经调查,2004年11月,张某在网上聊天时,结识了女孩金某,渐渐两人成了“网络情人”,并约定在合肥、定远等地多次见面。但此后,金某以种种借口,多次请求张某经济帮助,并许诺日后一定归还。张某一次次被金某的花言巧语打动,每次都如数将钱给了金某。

  2005年8月9日,张某接到一个自称王龙的男子打来的电话,称金某因欠赌债被人绑架,张某在汇出3000元后感觉其中可能有诈,遂报警。8月10日下午15时,王龙和金某又电话催促张某再电汇5000元。警方决定将计就计,让张某在网上与金某、王龙约定5000元赎金由张某到定远后再给,在约定交钱地点布置警力实施抓捕。

  然而,狡猾的绑匪不断变换交钱的时间和地点,迟迟不现身。几经周折,沉不住气的绑匪前来取款时被当场抓获,但令张某和警方都没想到的是,前来取钱的绑匪竟然就是金某。

  经审讯,金某交代其单独或伙同李某(即化名王龙的人)等通过各种借口共向金某行骗数十次,诈骗现金9万多元。法院审理后认为,鉴于金某认罪态度较好,犯罪时不满18周岁,遂依法从轻作出上述判决。(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