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择校费”收归国有 用于教育扶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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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7日10:09 安徽在线-安徽商报 |
“我建议将‘择校费’收归国有,专款专用,全部用于教育扶贫。”在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上,任玉岭委员提出这样的设想。 近年来,教育领域内的“择校费”问题一直受到委员的强烈关注。任玉岭委员说,虽然2005年教育部多次表示要取消“择校费”,但现在来看这个问题却更加严重。如很多“择校费”地方教育局是要提成的,有的提成比例高达15%至20%。任玉岭呼吁:“国家财政 应把各地强势学校收缴的,长期用于本学校教师加工资、发奖金和国内外旅游的‘择校费’划归国家所有,用于欠发达地区的教育扶贫,使财政中性原则得到体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