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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将斧头挥向绿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7日13:31 大众网-鲁中晨报

  “随着一阵阵欢呼声,我们今天植的第一棵树成功了,于是第二棵、第三棵……高昂着头,挺立在那个属于它的大家庭里。突然一个思想在脑海中一闪而过,我们仅仅在植树吗?不,我们是在播种希望,让绿色文明在我们的土地上源远流长。”这是一名大学生在2005年植树节后写下的感想,“年年植树,年年却有人毁树,这才是我们超越植树本身的思考。”

  2006年3月12日植树节即将来临,社会各界又开始了大规模的植树活动,“前人栽树

,后人乘凉”的谚语犹在耳畔之际,但是一些不和谐的举动-毁树仍在继续。

  为此本报记者做了深入调查。

谁将斧头挥向绿树
2月14日,桓台索镇镇永和村20余亩地里的7000多棵速生杨被连根铲断,有的被村民捡回家做柴烧 (记者 王建亮 摄)

  20余亩树林变平地

  “我的天,树林怎么成了平地?我当时正好路过,我都不敢相信这是真的。”2月17日,淄博市桓台县索镇镇永和村村民马红亮(化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如此描述他的“现场第一眼”感觉。让马红亮如此惊讶的地方,是桓台县少海路北首西侧的树林,“那是我们村集体种的速生杨。”

  2月15日上午,记者第一次来到这片速生杨所在地采访。

  呈现在记者面前的是一片开阔地,有20多亩的样子,地面上有明显被铲车等大型机械横扫过的痕迹。大大小小的树木堆放在靠近路边的一片空地上,路边有几名老人正在捡小树枝。

  2月17日,记者再次来到这片已经被毁坏的树林现场。原来的乱树枝没了,只有靠近路边“幸存”的几棵小树在风中摇摆。

  “铲车是我们建筑队雇的,我们是开发公司雇的。”几经周折,记者联系到了当时在现场指挥砍树的周某。他告诉记者,他是受雇干活的,对其他事情不清楚。“无论是谁砍的都得告诉我们吧,乱砍树是违法的。”采访中部分村民表示,他们怀疑这件事情有隐情。

  “群众认为村委会肯定知道这个事情,毕竟7000多棵树被砍不是小事啊,但是我们确实不知道。”面对记者,永和村村委会主任朱可强说。在永和村村委办公室内,几名村干部向记者描述了2月14日下午事情发生的经过:

  2月14日15:00许,几名有事路过(事发地点和永和村所在地有大约2公里左右的路程)的村民和护林员首先发现树林被毁坏。这几名村民在向村领导汇报情况的同时制止了正在“工作”的铲车。随后赶来的村干部,经过商议把毁坏林木的证据——铲车带回了村委。

  “乱砍树木显然是不对的,这几千棵树被砍应该有个说法。”经过桓台县有关部门调查得知,在村民不知情的情况下树被砍,是开发商和有关部门以及村委会缺乏有效的沟通所致。在各方的努力协调下,桓台县有关部门对被毁树木进行了补偿评估——价值20余万元。目前,具体赔偿事宜正在进一步协商中。

  私伐树木事件屡有发生

  如果说发生在桓台县索镇镇永和村的事情只是偶然,那么近10天内,本报连续接到的数起乱砍乱伐树木事件让记者不得不去思考,并展开了一番调查。

  2月27日,淄川区杨寨镇小屯村的陈先生像往常一样吃完早饭后到村西头自家地里溜达了一圈,他惦记着地里种的那批杨树,这批杨树开春后再长一年就成大树了,“来年一定能卖个好价钱。”可是没想到,当天11:00许村民陈女士急匆匆地赶到他家说,“老陈,快去看看你种的那批树被几个青年人砍了。”闻此,他穿着拖鞋就向村西头跑去。眼前的一切让陈先生傻了眼:130多棵杨树被拦腰砍断,只有地南头的50多棵杨树“幸免于难”。

  17:00许,陈先生再次来到自家地头时,吃惊地发现仅剩的50多棵杨树也被砍断了。

  目前,淄川公安分局杨寨派出所正在对此事展开调查。

  2月14日,临淄区辛店街道办上庄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春节过后,有人在社区南面的山坡上施工,山坡上的树木被成片成片地推倒。这片树大都是火炬树,还有一部分槐树、松树和柏树,都是村改居之前,村民们集体种下的,就这么被推倒了,群众感到十分痛心。

  据了解,毁坏树木的人是淄博永嘉化工有限公司的薛某,他想在山坡上推出一片空地,扩建厂区。该厂开铲车的师傅告诉记者,老板薛某让他把这块山坡推成平地,“他跟我说,已经获得了林业部门的伐树手续。”

  对铲车司机“推树已办好手续”的说法,社区一名负责人感到十分震惊,他们认为,树是大家种的,即便是林业部门批准推倒,也要征求居民的意见,听听群众的说法,而且社区也没有同意薛某在此处扩建厂房。

  3月3日,临淄区林业局公安科的王科长告诉记者,薛某没有办理任何伐树手续。林业公安人员2月14日接到群众举报,当天就赶到现场,向薛某下达了书面通知,责令薛某立即停止施工接受处理,薛某在通知书上签了字并表示立即停止施工。“2月18日,我们再次接到群众举报,薛某仍在继续施工,我们立即到现场责令他停止毁树行为。但到现在他依然我行我素。”

  王科长告诉记者,经初步估算,薛某毁树面积已达4000多平方米,“目前,我们正在测算他毁树的种类和数量,一旦构成刑事犯罪,我们将立即采取强制措施;即便不构成刑事犯罪,我们也将对薛某作出行政处罚。”

  “斧头”下的法与利

  不管是单位还是个人,采伐树木必须要有采伐证。林业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除外,“如果树木出现了倒生长(枯萎),就可以到区县林业部门提起申请,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后,为其办理采伐证。勘探、开采矿藏和各项工程建设必须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的,应当经区县以上林业部门审核同意后,依照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在林地内采石、挖沙、取土的,必须经区县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方可按照规定办理其他手续。”

  “办理采伐证本身不需要费用,但是占用、征用林地的,需要按照国家规定缴纳育林费等。”林业局的这名工作人员说,正是因为有这项费用,很多单位和个人不愿意去办理采伐证,就私自砍伐树木,“毁坏树木,除了依法赔偿,还要责令其补种毁坏株树1倍以上3倍以下的树木。”

  对于一些盗伐、滥伐树木的案件,仅靠林业部门来管理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政府、公安、土地等部门的配合,更需要广大市民的护绿意识,发现违规砍伐树木现象可及时拨打举报电话(0533)2183093。

  一边是每年春季的植树,一边是频频传来的伐树毁林声。而林业关乎生态环境建设,不是简单的种树砍树。

  “目前淄博市国家级、省级和市级生态林都有专门的护林员,他们轮流看山护林,避免了乱砍乱伐树木的现象,肆意砍伐树木的情况多是由于农村集体承包纠纷或者人为破坏。”淄博市林业局林政科一名姓齐的工作人员介绍说。

  “张三的地改由李四种了,原树主种的树带不到新地头,只好把树砍了;前几年有些乡镇鼓励农民在田地里种树,这两年又实行退林还耕,农民对果树的补偿不满意,纷纷砍掉自己亲手栽的树。”这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结果是当地田间地头早已实现的林网化,一下子便损失殆尽。另外一些企业、开发商在征得集体所有的土地后,将征地范围内的树木砍掉进行施工建设;还有的掏矿、掏沙子,为了追求当前利润,把地上树木全部砍掉。

  “造成集体经济下肆意砍伐的原因是法制观念淡薄,一些村委领导干部认为这些树木属于集体所有,村委有权处置这些林木。”林业局的工作人员无奈地苦笑道,“林业部门告诉他们需要提前办理采伐证,符合条件才能砍伐。而一些村干部对此置之不理,态度蛮横地认为‘自己的东西想砍就砍,这还犯法’。”

  乱砍乱伐事件中人为破坏占了不小的份额。林业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主要有3个原因:有的是看到别人承包的林木“眼红”,一夜之间将他人栽种的树木砍伐上百棵;还有的是打击报复他人,将“仇人”栽种的树木砍掉来解恨;再有就是砍树偷树,为的是赚点蝇头小利。“这两年造纸行业发展迅速,木材价格也跟着一路攀升,现在1方木材价格已经从三四百元涨到近千元。一些不法之徒感到有利可图,伺机砍伐个人或者集体所有的树木。”

  据悉,近几年市民环保意识逐渐增强,大面积砍伐林木的案件越来越少,植树护绿越来越受到重视。目前淄博市林业面积达到267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32%,每年增加林木10万亩。市林业局办公室侯主任告诉记者,2010年淄博市森林覆盖率力争达到38%,每年增长一个百分点。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主要对城市内乱砍树木现象进行管理和处罚,从这两年来看,大家爱绿护绿意识不断增强,城市内乱砍乱伐的现象逐年减少。”张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园林中队张队长告诉记者,2005年,张店区共处理砍伐树木案件数起,主要是由于建设施工原因而致,“有些企业和个人不懂法律,认为自己厂区和自己家的树木是当初自己投资的,当然可以随意处置,根本不知道还需要向管理部门申请,对于这种违法行为一般责令其补种树木,并处以罚款。”

  “以木见林” 关注长远

  山东柳泉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董曙光介绍说,按照森林法及淄博市林木保护管理的相关规定,采伐森林和林木必须申请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严禁先采伐、后办证,未办理采伐许可证砍伐有争议林木的,按滥伐林木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以立木材积计算不足0.5立方米或者幼树不足20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盗伐株数10倍的树木,没收盗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并处盗伐林木价值3倍至5倍的罚款。

  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以立木材积计算0.5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20株以上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盗伐株数10倍的树木,没收盗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并处盗伐林木价值5倍至10倍的罚款。

  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以立木材积计算2立方米或者幼树不足50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滥伐株数5倍的树木,并处滥伐林木价值2倍至3倍的罚款。

  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以立木材积计算2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50株以上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滥伐株数5倍的树木,并处滥伐林木价值3倍至5倍的罚款。

  董律师对记者说,对于目前的法律法规,不少人存在侥幸心理,认为逮住罚几个钱了事。特别是对于一些集体的林木,更是少有人“管闲事”,砍了就砍了,如果将这些林木也按“包产到户”,大家看管的自觉性将大大提高。另外,在现实的经济社会中,各个微观经济主体都是在特定的约束条件下设法获取利益。除了个人盗砍树木外,有些砍伐现象是因为政策冲突而引起的,就像短时期内随意地将“张三的地改由李四种”,就等于剥夺了农民的劳动财产,农民由此产生出大批砍伐自己所栽树木,能卖多少钱算多少钱的“杀鸡取卵”行为。在农民们被逼无奈而砍伐的同时,亦毁坏了生态环境,全社会也将受到危害。这一道理并不复杂!

  “以木见林”,今天关注的是林业建设,实际上着眼的是未来淄博的长远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说,林业,真的不是简单的种树砍树。在强调整治、维护整个生态环境的今天,光靠喊口号是无用的,光靠政府搞一些项目和加大执法力度,也是远远不够的。

  除了加强有关森林法及淄博市林木保护管理规定的宣传外,一个地方如能正确执行国家政策——长期稳定农民的承包期,农民将会有除种地外,还要养地、修好排灌设施,包括在田间地头栽种树木等长远的愿望和行为。这一恒心的结果,可以使广大农民直接获得长期稳定的经济利益,他们不但自己不会毁坏自己的劳动成果,还会自觉地同盗伐行为作斗争,捍卫自己的利益。与此同时,也附带地保护和美化了生态环境。

  3月是植树的季节,打造淄博市生态屏障,在农村和山区,林业既提供大量木材和林产品,又可发展生态旅游,促进经济进步;在城市,森林围城,城在林中,林在城中,减少污染,优化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生活素质。生态屏障,还在维护生态平衡、减轻自然灾害、促进社会可持续进步。这不仅是满足人民的需求,也顺应世界潮流,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a16)□ 文/本报记者 周天智 王笑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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