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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民营资信征信公司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7日14:15 新民晚报

  信用经济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必经阶段。目前,我国一方面每年由于信用的缺失造成市场交易成本加大,国内大批企业尤其是小型企业没有信用风险意识,产生巨额的呆、坏账;另一方面,国内银行没有信用记录做贷款依据,往往采取“惜贷”方针,“扩大内需”的政策无法达到预想的效果。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按照完全法规、特许经营、商业运作、专业服务的方

向,加快建设企业和个人信用服务体系。”这为我国信用行业发展指明了民营的发展路线。

  在国际上,民营模式已经被许多发达国家的历史证明是高效而经济的,可以为政府节约大量的精力和资金。而且,相当重要的一点是,没有任何政府背景的民营企业在国际交流中的作用非常重要。民营社会资信征信公司在评定企业的信用状况时不受任何外力影响,独立、客观、公正地出具各方面都可以接受的信用报告。

  建议国家在发展社会资信征信过程中,给予民营社会资信征信公司更多的支持和鼓励:降低行业进入门槛;早日制定信用信息采集制度,使信用信息公布市场化,规范化;对征信公司采用类似于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一样的管理,即要求中介机构与主管部门脱钩。以保证征信机构在整个信用交易中的超然、公正的第三方立场。

  全国政协委员谢遐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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