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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消协2号消费警示:女士不要被打折蒙了眼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7日20:02 红网

  红网长沙3月7日讯(记者 冯钧)明天就是三八妇女节。有不少女士的手机已经接到了许多商家让利打折的信息了。这些广告让大家心驰神往。不过,今天长沙市消费者协会发布了2006年第2号消费警示,提醒广大爱购物的女同胞:过节了,女同胞们莫被折扣蒙了眼!

  消协告诫广大消费者,要根据自己的购物水平,慎重选择适合自己的高、中、低不同消费档次的,信誉度较高,购物规范的商家;根据家中的需要,理性、科学消费。有的消

费者被“买100送100”等形式的促销广告吸引,心思全用在焦头烂额地计算如何得赠送的那100元,而忘记了购物的初衷,盲目消费,造成购买商品时图一时的便宜,实是购回无用积压商品,造成浪费。

  消协建议,消费者出发购物前,准备一个购物计划表,有针对性地购物;要货比三家,仔细向营业员或收款台询问打折的原因、原价等,详细查看广告内容。有些商场以一两种商品打折为幌子,时令商品却不打折。在超市购物更要详细看清商品标签是否和降价的商品对应,避免购买明降暗升、虚假折扣的商品,避免购买名为降价实为降质的商品,避免到交款台交款时购买的不是打折商品。

  消费者购买商品时,应仔细查验商品的生产厂家、厂址、合格证书、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产品相关信息,注重商品的内在品质,特别是家电等大件商品,不但要注重价格,更要注重质量,售后服务等。消费者如购买商家附带赠送礼物的商品时,要注意查看赠送的商品的质量,要注重查验其生产日期、保质期、厂名等相关信息,最好要求商家在发票上注明赠品的内容,避免买珠还椟,舍本逐末;避免拿回家的赠品是滞销或劣质产品而毫无使用价值;避免轻信商家打着赠送降价商品不属“三包”范围的借口而不要发票。消费者还应注意查看商家广告中如“最终解释权”等条款是否为侵权条款。

  消费者要注意索取购物凭证及“三包”凭证,同时查看凭证上的相关内容;如遇消费纠纷,应及时通过向消协投诉,向工商行政管理等行政部门申诉等5个途径,要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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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红网 作者:冯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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