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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二奶”属于个人隐私?认为应受法律制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8日08:24 每日新报

  据新华社电日前,深圳一位新娘拉着新郎前往公证处,要求办理“忠贞公证”:如果老公在外边“包二奶”,必须接受如下惩罚———一是离婚,二是把其名下的房产划归妻子所有。

  “包二奶”不仅损害了家庭,也对社会风气产生不良影响。虽然它已引起社会有关方面的重视,但是近年来还是愈演愈烈。不少人大代表纷纷对此进行了抨击。

  2005年重庆各级法院受理的离婚案件中,第三者插足或重婚等外遇因素已成为导致离婚诉讼的主要原因。据重庆綦江县法院反映,2005年该院受理离婚案件因第三者插足或重婚等外遇因素引起的有235件,占其全部婚姻家庭案件的34.5%。

  “以牺牲女性尊严为代价的‘包二奶’现象,破坏的不仅是家庭,不利于社会的和谐,更会对青少年造成很大的精神污染。”孙淑君代表说,作为女性,要善于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全社会也要形成强大的舆论,进行谴责。

  现在社会上有一种误解,认为“包二奶”是简单的男女关系,是个人隐私,他人不应该干涉。一位法律界人士说,“包二奶”如果对家庭造成了破坏,就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而不仅仅是道德上的谴责。

  法律界有关人士建议,在司法实践中,对以夫妻名义同居时间较长的,应视为重婚罪,生有子女的,更应该以重婚罪论处。对“二奶”的不能说明来源的巨额财产,应定为合法夫妻的共同财产。

  孙淑君代表说,现在有的女性不愿意自食其力,甘于做“二奶”,这不仅是社会的悲哀,更是女性的悲哀。她说,作为女性,应自强自立,女性不要自我弱化,不要把自己变成男性的附庸,成为社会上的寄生物。应该不断提高自己的价值,做个有尊严的个体。作为女性,不仅仅要会天天清洗面部,更应该不断清洗自己的心灵,免受灰尘的侵袭。

  <责任编辑>闫新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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