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3年时间青海省将建设一批“体育之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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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8日09:35 青海新闻网 |
青海新闻网讯 3月7日记者从省体育局了解到,为激励广大农民群众参与体育活动、推动农村体育运动的发展,青海省计划用3年时间建设一批“农牧区民族体育健身示范乡”。 为全面提高各族群众的体质与健康水平,形成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充满发展活力的运行机制,使我省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人数占全省人口的30%以上,我省将在3年内重点建设以“东部篮球乡村(以循化县、乐都县、民和县为主)”、“西部射箭之乡(每年为6个自 治州建设3个,为乐都县、循化县、化隆县每年建设1个)”、“民族赛马盛会(资助玉树州赛马节、海北州马术队、乐都县北山跑马活动)”,建设土族“轮子秋之村”等项目为主的具有高原特色的“农牧区民族体育健身示范乡”,使我省具有民族特色的体育健身项目得以保留、发展。同时将体育设施建设列入城镇化建设和提高城镇品位的规划之中,使20%以上县(市)的体育设施达到国家体育总局提出的:“四个一”(即一个标准田径场、一个标准游泳池、一个灯光球场、一个训练房)的要求;其余县(市)建有一个公共的标准田径场和一个灯光球场;城市社区和每个乡镇建有小型体育场和总面积不少于600平方米(含健身房)的体育活动场所,全省人均公共体育场地达到1平方米。(记者建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