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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拐点还是报复性上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8日09:55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特派记者柯学东、窦丰昌、刘彦广、赵琳琳、刘旦、舒涓、周方

  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房价仍然是老百姓关注的焦点,代表、委员们讨论的话题。今年,房价是出现“拐点”还是“报复性”上涨?有关房价的每一个问题都在触动着老百姓敏感的神经。

  我国住房过剩了?

  普通家庭买康居房要还贷40年

  昨天,全国政协委员、国家审计署原副审计长金基鹏在大会发言时说,我国面临着潜在的住房过剩危险!金基鹏的理由在于:“按目前水平计算,我国商品房的年施工面积是年竣工面积的5倍多,商品房空置面积1.14亿平方米,比2004年同期增长14.2%。”

  “按一家三口居住80平方米计算,我国目前空置的商品房足够427.5万人居住!一方面是我国面临着潜在的‘住房过剩’;另一方面是居民的购房支出大幅下降。”之所以出现上述情况,金基鹏委员认为,原因在于房价与收入之比过大导致了房地产行业供过于求。金基鹏分析说,建设部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提出的“康居”指标是人均住房面积达到30平方米。在南京,一套市区80~90平方米的住房总价约在50万元左右,如果一个三口之家月收入能达3000元,省吃俭用,每月以1000元偿还贷款,那么要还贷40年,只能一辈子替房地产商打工了。

  与金基鹏相比,中国宏观经济协会常务副秘书长王健显然要乐观得多,他说:“说商品房面临过剩我不同意,毕竟我国城市居民拥有住房的面积还很小。目前我国农民无论是绝对数字还是比例都非常大,长远来说,他们要到城市永久居住,这更扩大了城市住房的需求。”

  不过,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金融发展室主任易宪容对此说法不以为然,他说,除少数做生意发了大财的农民外,在城市买房对绝大多数民工来说无疑是“天方夜谭”。

  房价走向如何?

  涨跌取决于政府对市场的理解

  去年全国“两会”代表、委员热炒抑制房价问题,结果是后来中央政府出台了多种调控政策,全国房价的增长速度放缓。今年全国“两会”期间,老百姓又把目光盯在了房价上。

  日前,国家宏观经济研究院经济研究所陈东琪、王小广、樊彩跃、李军杰、丁瑶等专家联合发布了一份研究报告,明确指出,随着房地产投资增长的大幅调整及商品房销售进入最后阶段的放量增长,特别是在2005年初国家加强对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出台和落实,房价过快增长的势头得到了抑制,房价增长开始逐季放慢,房价增长出现“拐点”。

  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副主任范剑平则认为2006年全国房价将会基本平稳,房价涨幅应该会保持在5%~7%之间。中国社会科学院博士尹中立甚至大胆断言:“如果房地产税收上没有什么大的动作,2006年的房地产市场可能会出现报复性的上涨。”

  易宪容昨天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在过去的一年中,尽管政府对房价的调控力度很大,但是房价仍然高涨,主要原因是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没有抓到要害,“以前的房地产政策做的都是表面文章,要想抑制房产涨价,最根本的问题是两个,一个是银行存款利率调高,一个是开征房地产税”,他说,这两点做到了,房地产价格马上就会下来。“而我们目前对于银行利息的调整微乎其微,利息过低才导致了房地产泡沫。”

  易宪容表示,如果国家在利息和税收政策调整上没有大的动作,房地产价格就不会出现“拐点”。2006年房价涨跌,完全在于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的理解,在于政府以税收政策及以要素市场的变化来调整房地产供求关系,特别是央行的利率政策。

  调控年,还是放开年?

  发改委四项措施防止房价上涨

  经过2005年中央政府近乎严厉的调控措施后,一段时间以来,很多房地产业内人士和专家都认为,2006年形势可能有转变。中国商业地产联盟秘书长王永平坚称“2006出台新调控措施的可能性几乎为零。”而中国宏观经济协会常务副秘书长王健昨天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甚至说,“我认为,今年应该不是调控年,而是放开年”。

  然而,今年全国“两会”上透露出的诸多信息显示,开发商的良好愿望可能要落空,学者的预测也并不总是准确的。

  早在2005年11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就指出,2006年要“继续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然后是2005年12月3日召开的全国发展和改革工作会议指出,明年要“继续把好土地、信贷两个闸门,防止投资膨胀反弹”。

  今年3月5日,温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讲到,要“继续解决部分城市房地产投资规模过大和房价上涨过快的问题。要着力调整住房供应结构,严格控制高档房地产开发,重点发展普通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至此,今年中央政府会继续房地产调控政策几乎没有了悬念。

  至于具体的调控方向,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朱之鑫在6日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表示,房价涨得过快,将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解决:优化土地供应结构,合理地确定各类土地的供应比例,加强土地与住房供应的衔接;加快普通商品住宅的建设,特别是要采取综合措施,增加中小型、中低价位的住房供应;进一步完善金融、信贷、土地、税收、销售等方面的政策措施;继续整顿房地产业的市场秩序,加强对各地的分类指导,特别是要稳住住房价格,建立有利于房地产市场稳步发展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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