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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最好还是防患于未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8日10:09 安徽在线-安徽商报

  这一组案例对我们来说,有点不知如何是好。

  从执法工作的成绩角度来看,它显然是卓有成效的。不论是医疗方面还是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作为执法部门,该查的查,该关的关,该惩的惩,该罚的罚,似乎已经尽心尽力。

  可是,另一方面又恰恰说明,正是相关部门的力度不够、监管不力,才使得这些案件有了发生的可能。说到底,法的最终目的是通过惩戒杜绝违法,是及时阻止准备闯红灯的人,而不是等着抓闯了红灯的人。到了不得不惩的时候,已经是亡羊补牢了。

  有些失误可以挽回,而有些则是终生的遗憾。就拿这组案例来说,什么样的惩处能换回宿州市那9名病人的单眼球?假如安庆的病患泥石流真的造成钉螺扩散,试问,罚多少钱才能灭绝血吸虫?

  所以,尽管我们通过这组案例看到了相关部门的工作成绩,但是,我们宁可在来年的工作汇总时,没有类似的案例可看,没有相关的报道可写。这可能需要相关部门将工作做到前面,积极主动、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要比事后救火有益于老百姓多得多了。(阿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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