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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歹徒刑满释放不思悔改 4个月劫44名出租车司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8日10:18 新桂网

  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讯(记者卢荻 通讯员宋萍)两名臭味相投的刑满释放人员在南宁市各城区骗租出租车后,在途中对出租车司机实施抢劫,在不到4个月的时间内,一共抢劫了44名出租车司机,并致一人轻伤。近日,罪犯刘文敏和陈子祥犯抢劫罪分别被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15年,并分别处罚金3万元和2万元。

  南宁市人刘文敏是个劣迹斑斑的人。刘文敏曾因犯抢劫罪和故意伤害罪两次被判入

狱,2002年11月才刑满释放。博白县人陈子祥也曾因抢劫罪和抢夺罪两次被判入狱,直到2000年9月才刑满释放。相同的经历使刘文敏和陈子祥成为了“难兄难弟”,两人经常在一起吃喝玩乐。但这些都需要钱,于是,他们把目标盯上了出租车司机。2004年11月14日凌晨2时许,刘文敏携带刀具,到杭州路天湖饭店附近骗租陈某驾驶的出租车。当车行驶至江南区亭江路附近时,两人持刀威胁陈某把钱拿出来,并对陈某实施搜身抢劫,抢得了300元现金和一部手机。当日凌晨4时许,刘文敏和陈子祥又故技重演,抢劫了出租车司机黄某700元现金和一部手机。

  一天作案两次且连连得手,让刘文敏和陈子祥尝到了甜头,从此一发不可收。2005年2月19日凌晨5时许,刘文敏和陈子祥分别携带水果刀和匕首,在南宁市古城路梦之岛百货附近骗租梁某某驾驶的出租车。当车行驶江南区五一中路车管所后河堤路段时,刘文敏两人持刀对梁某某实施抢劫。遭到梁某某反抗后,刘文敏用水果刀朝梁某某的左大腿捅了9刀后逃离现场。经法医鉴定,梁某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2005年3月2日凌晨4时许,刘文敏和陈子祥携带刀具,在七星路骗租李某驾驶的出租车。当车行驶至江南区福建路菜市内亭子良种场时,刘文敏两人使用同样手段对李某实施抢劫,抢得130元现金和一部手机。

  2004年11月至2005年3月间,刘文敏和陈子祥共作案44起抢劫他人的现金和手机共价值2.68万元。编辑:马骎作者:卢荻 宋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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