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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迷赌博债台高筑 赌徒想歪招租多辆汽车典当还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8日10:19 新桂网

  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讯(记者陈志高 通讯员黎宁)刚租辆小车出外旅游,是时下很多有本没车的人的旅游方式,然而李某租车后却是为了用于抵押,偿还他欠下的赌债。3月6日,南宁市青秀区法院审结了该案,李某犯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1万元。

  2005年6月2日,李某用自己的身份证到某汽车租赁公司谎称租车自用,与该公司签

订了汽车租赁合同。该公司将价值99000元的北京现代轿车交付后,李某伪造了该车的车辆购置税完税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于次日以车辆所有人邓某的名义将车抵押给典当行,典当得75000元用于归还赌债。同年9月16日,李某为隐瞒租用车辆已典当抵押及无钱赎回典当车的事实,又用自己的身份证与该汽车租赁公司签订了小车租赁合同,租用桑塔纳车一辆,价值35000元。轿车到手后,李某又伪造了该车的相关证件,将该车抵押给他人得到28000元,用于支付前面租车的续租租金和典当行的典当利息及归还赌债。同年10月6日,李某欺骗朋友崔某,以租车给客户用为由,让崔某帮到该汽车租赁公司签订汽车租赁合同。当崔某将租来的起亚千里马小轿车交给李某后,李某又伪造该车的有关证件,于10月8日将这辆价值63750元的车抵押给方某,向方借款55000元用于支付自己的债务。同日,李某利用名为谭诚的假身份证和户口簿,再次到该汽车租赁公司签订汽车租赁合同,租赁一辆价值101200元的北京现代伊兰特小轿车。得车后李某再次伪造了车辆的相关证件,将车抵押给陆某借款55000元用于偿还个人债务。

  2005年10月8日,该汽车租赁公司的业务员在核查出租车业务档案时,发现租车人李某的身份证照片与名叫谭诚的租车人身份证照片为同一人,遂向警方报案。李某归案后,供认了让他人帮租车后抵押骗钱及诈骗桑塔纳车的事实,并配合公安机关追回了4辆赃车。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诈骗他人财物298950元,后又以骗取的财物抵押骗取他人钱财213000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了合同诈骗罪。李某归案后主动供述了诈骗小轿车的事实,认罪态度较好,配合公安机关追缴赃车,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编辑:马骎作者:陈志高 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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