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着发廊的牌子拉皮条 “拉”来5年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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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8日10:21 武汉晚报 |
本报讯(记者秦杰 通讯员彭大江 南法)打着发廊的牌子,为卖淫女提供食宿,并介绍她人卖淫。昨日,汉南区法院对该“中介人”判处有期徒刑5年。 据了解,李某是汉南区纱帽街一理发店业主。去年8月中旬的一天晚上,李某介绍卖淫女黄某向嫖客吴某卖淫,吴某付嫖资3000元,李某从中获介绍费500元。 汉南法院认为,李某的行为已构成介绍卖淫罪,遂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