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打着发廊的牌子拉皮条 “拉”来5年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8日10:21 武汉晚报

  本报讯(记者秦杰 通讯员彭大江 南法)打着发廊的牌子,为卖淫女提供食宿,并介绍她人卖淫。昨日,汉南区法院对该“中介人”判处有期徒刑5年。

  据了解,李某是汉南区纱帽街一理发店业主。去年8月中旬的一天晚上,李某介绍卖淫女黄某向嫖客吴某卖淫,吴某付嫖资3000元,李某从中获介绍费500元。

  汉南法院认为,李某的行为已构成介绍卖淫罪,遂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万元。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