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有一种思维可劈开房价乱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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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8日11:06 南方日报 |
声音 陶然 在深圳,这一年以来,对于城市房价的讨论几乎到了无处不在的地步,讨论本身在很多时候有意无意地被扩大化,有时候成为富人们炫耀的工具,有时候成为学者学识以及公 德心的擂台,有时候作为传媒公信力的试金石,有时候成为衡量政府有关部门执政能力的尺度。复杂的现实问题,若干的新观点,而讨论的主体——房价,却在被讨论被聚焦的日子里继续攀升。几天之前,温家宝总理在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继续解决部分城市房地产投资规模过大和房价上涨过快的问题。很显然,深圳是处在这个“部分”范畴之中的城市。从省两会、深圳各区两会到紧接着的深圳市两会,时政对于民生的深度细节性介入,已经从各个层面体现出新的味道来。 经济对于房地产业欲说还羞的依赖性,地方对中央调控措施的解读以及执行情况,商品房在地产市场上作为投资的本来属性,公众利益在房价面前的分化,等等,或许集中反映了这个时代的矛盾的复杂性。所以,作为普通公众,对于“房荒论”、“地荒论”、“产能过剩论”等等话题,讨论得越多,越是发觉自身的无力,越发觉某种悖论的因素:城市经济需要强有力的地产引擎,而城市大多数人的生活负担不起与之相应的房价。 这种悖论怎么解释?合理的解释应该是,我们应该重新选择一种思维的出发点,而不是该不该提高首付比例或是以房养老。这种可以直指“房价”终极问题的出发点,或许正是住房商品本质属性——其是社会公共产品属性和投资资产的结合体。我们也可以将之称为房产社会属性的两个方面,而房地产问题之所以复杂,也正在其社会属性的二元化。 其中的一个方面,住房作为满足城市居民的基本住房需求,是社会和政府的基本职责。世界上还没有哪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政府可以完全去除这方面的职责。就是在美国,政府也保留着约占住房资产总量的10%左右作为廉价出租公屋,以解决贫困者的需要。而住房作为投资品的属性,其目的在于个人或集体财富增值,和股市一样,这个风险由投资者自己承担。 如果混淆了这两方面的界限,那么对于房价问题的理解就难免出现尴尬。被调控的应该是作为投资品的房地产市场,而不是满足人们基本需要的普通商品房市场。同时对于买不起普通商品房的群体,政府作为公共服务管理者,有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和提供廉价租赁房的责任。我们注意到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里面,温家宝总理再次指出要着力调整住房供应结构,严格控制高档房地产开发,重点发展普通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 从这样的思维点出发,高端房地产是肯定要调控的,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市场政府本来就是参与者的角色,而对于普通商品房的调控水准,则有一块巨大的实施空间,是要依靠城市政府的相关地产政策。不可否认的是,在城市里生活的大多数人,实现“居者有其屋”的梦想的载体是普通商品房。 同意这样一个观点,房价问题可以改变中国社会。在这种改变之中,考验着中央政府的调控政策,考验地方政府的执政水准,考验专家学者的“口德”,考验媒体的良心,考验公众的理性思考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