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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童诗韵被轧死家属获赔9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8日11:33 信息时报

  时报讯 (记者胡非非)“司机成冬国在小区内倒车不幸轧死女童梁诗韵案”有最新进展:荔湾区人民法院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作出交通肇事罪判定,判定死者家属———梁春华、任颜娟夫妇获赔9万多元。但是,死者家属对赔偿金额难以接受,声称可能上诉。

  据了解,2005年10月14日下午2时50分左右,年仅11月大的梁诗韵在荔湾区茶蟯路万兴街内街居民房146号门前学步时,被司机成冬国倒车不慎轧死。10月20日,交警部门作出

事故认定书,认为成冬国涉嫌交通肇事罪,承担主要责任,梁诗韵负次要责任。对此,死者家属认定无法接受,于是上告法院,向肇事司机、挂靠车队以及保险公司提起总计33万多元的赔偿请求。日前,住在荔湾区茶蟯路万兴街的梁春华、任颜娟夫妇,接到荔湾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判定获赔9万多元。

  事实上,原告梁春华、任颜娟夫妇原是请求法院判被告支付死亡赔偿金27万多元。但是,经法院审理认为,梁春华、任颜娟夫妇及其女儿属农村户口,虽然夫妇俩自2001年4月起就在茶蟯市场经营水果,但其女梁诗韵死亡时只有11个月大。因此,夫妇俩提出的按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死亡赔偿金不符合法律规定,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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