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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岛内近六成家庭主妇感幸福 逾半须做兼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8日13:58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3月8日电 岛内的一项民调显示,近六成家庭主妇的“幸福感分数”在80分以上,不过可能是因为6.7%的妇女曾遭受家暴,有43%不希望下辈子再当家庭主妇。另外,因为经济压力沉重,有高达53.1%的主妇必须在家或出外兼职。

  据“中央社”报道,一项2006年台湾地区家庭主妇调查报告显示,家庭主妇幸福感分数平均为78.4分,有近60%超过80分。不过12%家庭主妇没有可动用零用金。

  该调查说,每百位家庭主妇中,约有7位曾遭受家庭暴力;若以年龄区分,40岁到49岁妇女遭家暴比率最高,为9.7%;以地域别来看,中部地区的8.2%家暴率居全台之首。

  此外,调查报告还发现,64.8%的女性是“为了照顾父母或小孩”才成为家庭主妇的。不过,因为经济压力沉重,高达53.1%的主妇必须在家或出外兼职。

  世新大学民意调查研究中心钟岳勋表示,台湾地区全职家庭主妇人数约228万人、在家兼职家庭主妇人数约75万人、在外兼职家庭主妇人数约183万人,合计约486万人。若以年龄别来看,40到49岁分别以19%及41.2%居“双料冠军”;就居住地域而言,在家兼职以中部地区最高,为22.5%,在外兼职则以北部地区最高,占45%。

  在可自行运用金额方面,钟岳勋指出,12.1%的家庭主妇为零元,1元(新台币,下同)到1万元为40.3%,若加总上述两项数据,每个月可动用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比率高达52.4%。整体而言,家庭主妇可运用金额平均为9402元。而若以年龄来看,20到29岁的主妇可动用金额最高,为10605元;以地域别而言,北部地区的主妇每月可运用11385元居首;在外兼职的主妇又比在家兼职可运用金额更高,平均为1259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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