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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伦:保障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8日21:50 法制日报

  本网北京3月8日讯 记者杨傲多 今天上午在以"发挥政协优势、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的中外记者招待会上,全国政协委员、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王建伦就本网记者的提问回答说,改革开放20多年以来,虽然我们在收入分配方面打破了平均主义"大锅饭",人民的财富有所增加,人民的生活质量有所提高。但是应该看到,收入分配差距的过大,以及由于收入分配不均造成社会不安定的因素也在增加。全国政协社法委十分关注这个问题,并且开始对这个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王建伦说,近期应该首先解决群众普遍关注、反映最为强烈的问题,重点就是要"保低"。所谓保低就是保障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要通过一系列措施,切实保障城乡的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要消除社会不安定因素,维护社会的稳定局面。同时还要进一步规范收入分配的秩序,完善宏观调控的体系,加大政府对收入分配差距的调节力度,创建一个公开、公正、公平的收入分配外部环境和条件。

  王建伦指出,为了深化收入分配的改革:首先最重要的是要理顺收入分配的关系,要全面行使"保低"、"扩中"(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规模),"调高"(对过高收入的群体通过有效的措施给予调节)。国家把调节下来的部分进行二次分配,这样一个战略措施是首先要实施的。 同时,建议要规范收入分配秩序。首先从机关、公务人员的收入分配秩序开始,把他们的工资外收入透明、规范,纳入工资分配的管理范围。还要推进事业单位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要建立起事业单位收入分配的分类管理体系,如果这个事业单位有经营行为,就应该遵循市场机制进行分配。同时还建议,明确政府在收入分配当中的职责,政府首先要知道自己该管收入分配的什么,不该管什么,要减少对资源配置的干预。还要完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体系,建立收入分配法律法规体系。

  王建伦特别提出一组数据来说明帮助困难群体的具体措施:政府已经建立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2005年,已经保障了2232.8万人最低生活保障,人均补助了72块钱,全国各级财政就这项保障支出了194亿。在有条件的地方,农村也建立了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这样保障制度的县是1574个,已经对776万农民进行了救助,这是不完全统计。对于这些农民的救助,包括对于低收入特别需要救助的群体,大概是1054万人,国家和各级财政支出了52亿。

  (责任编辑: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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