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男强奸女保安遭好友举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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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9日08:21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
【金陵晚报报道】 37岁的丁群是江宁区人,曾因犯奸淫幼女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后被假释出狱。数年前,他来到南京某公司打工,自离开单位后一直无业。在打工期间,丁群结识了该厂的女保安小梅,并成了朋友。 去年八九月的一天中午,丁群和好朋友李某来到厂里的值班室找小梅。见只有小梅一个人值班,丁群故意将李某支开。没走多远,李某忽然听到值班室传来“救命”的声音, 他发现丁群正强行将小梅抱进里面的房间,小梅拼命反抗并大声呼救,可值班室的门早已被丁反锁。将小梅拽进房间后,丁群强行将其摁倒在地,拽去其长裤欲与之发生关系。无奈小梅反抗激烈,丁强奸未遂。碍于家庭原因,小梅隐忍着没有报案。直到1个多月后,丁群和李某之间因琐事产生矛盾,李某一气之下到公安机关举报了丁群强奸未遂的事。 今年2月底,雨花台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丁群在庭上称自己当天是想与小梅发生关系,但并没有违背小梅的意愿,因为两人之间本来就存在婚外情。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害人小梅的陈述和李某的证言均能证实丁群主观上有奸淫妇女的故意,客观上也实施了暴力,因此对他的辩解不予采纳。法院以强奸罪判处丁群3年有期徒刑。据了解,因不服判决,丁群已向南京市中院提起上诉。(文中人物系化名)殷德智徐红霞 (编辑暴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