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太平煤矿矿难案宣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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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9日09:11 南方新闻网 |
河南太平煤矿矿难案宣判 三名煤矿通风调度人员和一名矿长助理被判刑 据新华社电记者8日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河南郑煤集团太平煤矿重大瓦斯爆炸案进行了宣判。 被告人贾江华身为煤矿通风科调度员,事故当日在接到井下瓦斯超限的报警后,没有及时向矿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也未采取停电撤人措施,延误了救助时间,事故发生后,还撕毁并伪造事故当日值班记录; 被告人景永振身为煤矿调度员,事故当日对安全监控系统长时间报警却不按规定及时采取停电撤人措施; 被告人彭向军身为煤矿通风科科长,作为事故当日通风科值班领导,不坚守岗位,擅自离职,使安全监控系统长时间报警得不到及时有效地处理; 被告人付相庄,身为煤矿矿长助理,事故当日值班期间玩牌娱乐,没有及时掌握生产动态和发现问题,接到安全监控系统长时间报警的报告后,不能及时组织值班调度员组织有关部门派人迅速处理,也未按规定采取停电撤人措施,以上4人对事故的发生均负有直接责任,均已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2005年9月18日河南省新密市法院一审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分别判处被告人贾江华、景永振、彭向军、付相庄有期徒刑7年、6年、4年、3年。一审宣判后,4名被告人均提出上诉。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经审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新闻回放 太平矿难148名矿工死亡 2004年10月20日,河南郑煤集团公司太平煤矿发生延期性特大型煤与瓦斯突出。突出的瓦斯逆流进入西大巷进风流中,遇架线电机车火花引起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48名矿工死亡、35名矿工受伤,其中重伤5人,直接经济损失3935.7万元。 (南方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