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十一五规划”好,还需要强力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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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9日09:45 浙江在线 |
“十一五”规划纲要草案中指出,“本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具有法律效力,要纳入各地区、各部门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也强调,要“建立健全行政问责制,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如此措词在以往的规划和报告中还没有出现过。“法律效力”“执行力”这两个词语是,明确了国家发展规划的强制性和严肃性,把规划的执行力提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 “十一五”规划纲要是未来五年的发展蓝图,经过各界人士数易其稿,无论是指导性还是约束性指标,都更加符合国情,符合科学发展观,受到代表委员们的好评。但代表委员们在审议讨论时提醒,规划的战略目标的实现,离不开各级政府的具体执行,好的规划还要有强执行力。 规划执行不力的情况,现在仍在一些地方和部门存在。“重规划,轻执行”仍然是目前一些地方或部门陷入的工作误区之一,个别地方甚至出现了“规划起来轰轰烈烈,实施起来无声无息”的现象,不仅使规划沦为形式,而且使政府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公信力严重受损。究其原因,主要是这些地方或部门把规划当“花瓶”,当作应付群众意愿和上级检查、人大监督的摆设。 确保“十一五”规划纲要得到有效执行,要明确政府、部门“一把手”作为执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将规划的执行情况纳入政绩考核目标,对执行不力者严格问责。国家也应该建立审查机制,对规划、政策在执行过程中进行实时检查。 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从今年开始,每年都要公布各地区和主要行业的单位产值能源消耗情况。这是中央抓规划执行的重要信号。 作者: 记者 齐中熙、郭奔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