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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故作曲家后人状告三单位侵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9日09:45 上海青年报

  本报讯(记者陈轶珺)以音像制品未署著作人名字和未支付任何费用为由,昨天,已故著名作曲家水辉(原名许如辉)的后人将上海电影音像出版社、扬州扬子江音像有限公司和上海沪剧团等告上法院,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停止销售侵权作品,并赔偿20余万元。

  许如辉是中国著名作曲家,又名水辉、白沙、白水等。上世纪五六十年代,曾创作了大量戏曲音乐。其中沪剧《少奶奶的扇子》就是他1956年根据英国作家小说创作改编的沪

剧剧本,并为该剧作曲。

  前年9月,许如辉后人在市场上发现,上海电影音像出版社出版和公开销售的沪剧《少奶奶的扇子》VCD没有征得他们的同意,也未支付任何报酬,更没有署上许如辉的名字。

  在庭审中,被告坚持称涉案音像制品在历史上有多个改变剧本,他们使用的是1979年由江敦熙先生改编的剧本,并不是许改编。而且许如辉的剧本在1956年至1957年间演出过,此后就没有登台亮相。但原告随即提出,该剧本中有多处与许如辉的改编剧本相同,因此应该署上许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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