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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取消打工子弟学校暖了民工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9日09:54 浙江在线

  河南省教育厅3月6日出台规定:今后,学校要将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与城市学生统一管理、统一编班、统一教学;公办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农民工子女;所有接收农民工子女入学的学校都不得以“打工子弟学校”等命名,或在学校内单设农民工子女班等。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流入地政府必须把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当地教育规划,列入教育经费预算,按照实际在校人数拨付接收农民工子女入学的公办学校公用经费。对接收农民工子女人数较多的学校,将在教师编制方面给予倾斜。(3月8日《中国青年报》)

  这无疑是一个十分必要和及时的改革举措。据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显示,中国流动人口超过1.2亿,随父母进城的农民工子女则有近2000万,他们当中,失学率高达9.3%,近半数适龄儿童不能及时入学。公办学校以借读费、赞助费之类的高门槛,把他们挡在了门外,而“打工子弟学校”,无论师资还是设施,都与相关的标准有一定的差距,有些甚至还根本不具备办学条件。民工子女作为一类特殊群体,在最应该受到教育的年龄,却被现行的教育体制剥夺了接受良好教育的权力,甚至面临无学可上的困境,已是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

  都说“可怜天下父母心”,作为家长,无不把子女的成长放在第一位,于民工来说,占据他们生活中重要位置的,同样是子女的教育。然而,正是子女的教育,成了他们的心头之痛。不仅目前民工子女在校就读的现状令人堪忧,更为严重的是,由于与城市孩子不一视同仁的受教育待遇,让他们从小在一种不平等的氛围里成长,而这对他们心灵上的伤害,很可能是无法弥补的。

  本来,民工子女同样是祖国的花朵和未来,与城市孩子享有同样的受教育的权利,我国《宪法》规定,每个学龄儿童都有接受9年义务教育的权力。《教育法》规定,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而且,由于外来民工人生地不熟,收入相对较低,民工子女随父母流动,居无定所,生活艰难,许多人的教育已经受到了耽搁延误,当地教育部门更应给予倾斜和优先考虑,尽可能让民工子女受到更好的教育。

  或许,目前民工子女就学难,客观上有教育经费不足等因素的制约,但从根本上说,恐怕还是当地政府和教育部门并未把民工子女的教育与当地居民子女的教育同等重视、同样看待,甚至还存在着或多或少的歧视。确实,不少地方的官员所谓对民工的关爱只是挂在嘴上,对民工来说,对他们最大的关爱,无疑是解决好他们子女的教育问题,当民工子女的教育,未被纳入当地的教育体系之中,民工在地方官员的心目中,就不可能有和城市居民平等的地位。

  河南省出台的这一新规定,一扫陈腐观念和狭隘偏见,闪烁着人性和文明进步的光芒,尤如早春季节的阳光,不仅温暖了每个民工的心,于城市居民也是一次现代文明的沐浴。确实,外来民工来到当地打工就业,就已经成为当地居民的一员,而一个和谐的社会,首先每一个成员都应是平等的,人格上的平等,才有互相之间的尊重,才能形成人际关系的良性循环,共同协力创建一个安居乐业的生存环境。同样,让民工子女真正地融入城市孩子之中,不仅于民工子女,而且于城市孩子养成健全的人格,也尤为需要。因此,这实在是事关下一代成长、和谐社会建设乃至城市发展的根本大计,确实意义深远。


作者: 钱夙伟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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