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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交“过路费”业主提起诉讼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9日10:00 南方新闻网

  拒交“过路费”业主提起诉讼

  昨日大厦电梯关闭,上下高楼只能步行

  ■“上楼要交过路费”追踪

  本报讯(记者彭美)昨日一早,越秀区丽华大厦9-13层的200多名市民累得够呛:他们来公司上班,电梯却被物管以维修名义关掉了,只好一路爬上十几层楼梯上班,不少市民因此迟到。业主因此向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

  去年12月,越秀区东华西路丽华大厦西塔7-22层的业主入住时突然被物管告知每个月要交纳1元/平方米的“大堂租用费”,不少购房面积大的业主每个月竟要交纳近800元,因而觉得很是“荒唐”。1月底,“觉得不公平”的业主请有关部门调解,没有成功后开始拒交包括大堂使用费在内的物业管理费(本报1月18日A34版曾独家报道)。

  昨日早上8时许,照常来上班的市民们发现1楼大堂的两个电梯竟然都关了,200多名员工只好爬上十几层楼梯上班。

  大厦物管集富物业管理公司负责人李经理表示,关掉电梯正是为了“确保楼上业主人身安全”。大厦的两台电梯本月6日年检到期,由于业主们不交物管费,他们没钱再向特种设备监督所要求年检,因而不得不关闭电梯。

  据悉,为了尽快解决公共通道缺失带来的不便,9至22层十余名业主已共同签字向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提请民事诉讼,要求首层业主无偿提供大堂供楼上业主使用。越秀区人民法院已受理该案件。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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