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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牌乱挂当场拆除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9日10:02 新文化报

  本报讯(记者 广平 中全 通讯员 曲丹) 3月13日开始,长春市交警支队将严厉查处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交通违法行为,凡存在违法行为的驾驶员将被处以200元罚款。

  据交警部门介绍,以下7种行为将被列为查处的重点:机动车前、后号牌未安装在指定位置的;机动车号牌有变形和遮盖的;机动车号牌斜挂或倒置的;临时通行牌证放置在机

动车前风挡玻璃内侧的,无驾驶室的机动车而未随车携带的;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含雨、雪天过后,对号牌清理不及时无法识别的);机动车号牌未使用固封装置固封的(含使用带锁扣的牌照架的),临时行使车号牌和试验车号牌除外;安装非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其他号牌的。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车主,在3月13日前自行拆除私自安装的牌照架。此后,私自安装不规范牌照架的将一律当场拆除、收缴,还要给予驾驶员罚款处罚。(新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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