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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政府预算需要阳光监督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9日10:05 浙江在线

  仅2005年全国财政超收收入就达3000亿左右。3000亿,如果加上历年的数字,着实是一个天文数字,如此庞大的资金,居然多年游离于监督内外而得不到相应的重视。这难道不值得引起人们的深思?资金一旦遁入监管的真空,就如打开潘多拉魔盒,各种弊病随之而来。

  去年1至11月,全国共审计9.1万个单位,查出各类违法违规问题资金2900多亿元,揭示损失浪费问题金额150多亿元。问题依然集中在违规转移、挪用和挤占财政资金,虚报冒

领预算资金,未细化预算编制和按规定及时批复预算资金等等。面对不断扩大的审计面,面对数目越来越庞大的审计问题清单,面对屡禁不绝的相同问题,不得不让我们深思其背后的预算监督机制问题。

  国家预算,事关国计民生。按法律规定,政府预算必须经过人大批准,预算的调整,也必须经财政部门提出,人大常委会审批,政府无权任意改变财政预算。但是事实上,政府擅自调整预算早已经成了司空见惯的现象。未经法定程序频繁追加支出预算的有之,随意开减收增支口子、以人代法的现象有之,擅自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改变支出用途,不按规定严格执行预算和财政制度等情况更是屡见不鲜。

  既然公众是公共财政的受益主体,那么,我们的纳税人就完全有权知道钱花到了什么地方,花得是否合理,要让他们心里有一本明明白白的账。因为只有让公众在阳光下把公开的监督寓于财政预算的全过程,才能有效地防止各类预算“黑洞”的发生。


作者: 全国政协委员 陈守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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