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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税1.4亿 洗钱1.7亿 16名案犯北海受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9日10:13 桂龙新闻网

  昨日,北海中级法院一审宣判了逃税额达1.4亿多元的走私香烟案和1.7亿多元的洗钱案,主犯黄锡填、郑继明以走私罪分别被判死缓和无期徒刑,并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卢家斌被以走私罪判处15年有期徒刑,并被处罚金8000万元。其余被告分别被以走私罪和洗钱罪被处以2~14年不等的有期徒刑。16名案犯被处罚金总额达1.053亿元。判决书长达70多页。

  反侦查 装雷达派“眼线”

  1999年初,44岁的合浦山口人郑继明与黎辉谋划合伙出资走私香烟,卢家斌、方良波和邹世明、黄业新等人参与进来,并作了具体分工:黎辉负责联系货源,通过海上将无合法证明的香烟偷运至靠近合浦县山口镇中堂村郑继明的海边虾塘,再由郑指派手下在虾塘码头搬运香烟,将香烟送到合浦县山口镇交给黎辉请来的运输工,运往广东中山市、广州等地交货。

  同年10月14日,郑继明与34岁的廉江人戴杰章合谋走私香烟,戴杰章雇请飞艇将香烟从邻国经海上偷运回合浦山口镇海边,途经防城港白龙海域时,被当地海关缉私艇拦截,被缴走私“555”牌香烟232件,经海关关税部门计核,他们偷逃应缴税额近200万元。仅1999年,郑继明一伙就偷逃应缴税额近千万元。

  为了便于走私,郑继明还在虾场办公室的屋顶上安装了一台雷达,监控海关和海警等执法部门出警情况。他们还常常派出“眼线”观察执法部门的行动,一有风吹草动马上躲避。

  “汕头王” 偷逃税金1.27亿

  43岁的黄锡填是广东惠州人,因靠走私发家被人送了个绰号“汕头王”。他从2001年中期开始加入到这一香烟走私团伙中。黄锡填与郑继明外甥方良波约定,由黄锡填在邻国组织货源,由方负责通过海上将走私香烟偷运入境,再经山口镇海边上岸后运往广东。

  2004年1月26日至4月16日,黄锡填等人从邻国走私“南洋双喜”等14种品牌香烟15421件,偷运到广州和深圳,偷逃应缴税额达5600多万元。几年来黄锡填一伙走私香烟偷逃应缴税额达1.27亿元。而这一团伙5年来走私香烟达4.7万件,逃税额达1.4亿多元。

  洗黑钱 提供账户洗钱

  1.7亿黄锡填将从邻国走私入境的香烟交给黄志锋销售的同时,指令黄志锋将所得款交给黄广锐,再通过非法途径汇到指定的香港账户。黄广锐明知这些汇转的款项是走私所得,仍提供银行账户转入走私烟款1.7亿元。

  2003年4月至2004年1月,卢家斌等3人合伙在邻国走私0#柴油回国销售,价值人民币1100多万元,偷逃应缴税额400多万元。2003年5月1日,他们从邻国偷运0#柴油从海上返回北海时,被北海海关缉私分局查获,当场缴获0#柴油30吨。

  是亲戚 勾结作案落网内讧

  从1999年至2004年间,黄锡填、郑继明、卢家斌等16人,合谋通过海上或陆上从邻国走私大量香烟和柴油进入北海市,然后销往广东省广州市和中山市牟利,共偷逃应缴税额达1.428亿多元。

  记者了解到,这些罪犯大都是亲戚。在犯案后,为了自保,他们纷纷相互推卸责任。一审宣判后,团伙中惟一一名女成员因不满她被判10年徒刑,走出审判大厅时,她猛踢走在前边的因自首获得轻判的同伙,大闹:“同样犯走私罪,为什么我被判10年,你才判4年?不公平!”

  来源:南国早报选稿:黄振瑛作者:许海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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