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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怎样达成关于改革的共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9日10:16 东方网

  鄢烈山作品集

  一、

  回答这个问题之前,须先回答:需要不需要达成共识、在多大范围内达成共识,或者说为什么要达成广泛的社会共识?

  有人认为“正确的观点是不需要投票的,否则谈不上尊重科学”。这种“观点”经不起推敲,因为“改革”是亿万人民利益攸关的政治和社会变革,不是个人观点,也不是学术观点,仅凭“科学”是不可以权衡其是非得失的。有人对于改革方案(比如国企改革的决策),一向主张只由官员、“企业家”和学者三种精英联合设计,而把最大的利益相关人(国企职工)排斥在外,还自以为代表了工人的长远利益,这种“观点”是专制时代的思维,与商鞅的不谋及庶人的思想是千古一脉的;而在实践中造成了大量国有资产流失的个案,并且因为严重损害了国企职工的权益而影响了社会稳定。

  改革要尽可能达成广泛的社会共识,从原则上讲,我们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重大决策理当尊重民意;从国际通行的现代治理理念讲,利益相关人享有表达自己诉求的权利;从社会实践讲,即使再正确再英明的决策,要变成广大民众能够接受并积极响应的行动,也必须“宣传群众,组织群众”,群众路线曾是执政党的政治优势。退一步讲,即使是历史上的大独裁者,也要蛊惑人心,搞成“师出有名”的样子以振作士气哄人卖命,也并不是一味倚靠强权“霸王硬上弓”的。

  还有一种说法,即上世纪80年代是姓社姓资的观念之争、九十年代是要激进抑或渐进的改革路径之争,进入21世纪是利益之争。这种概括不无道理,也符合马克思主义关于“政治是经济的集中表现”的基本原理。然而,利益之争也是可以达成共识的,外交谈判各为其“主”(祖国、民族),不是也可以求同存异达成妥协(即“共识”)吗?

  二、

  “反思改革”(我不大乐意用“反思”一词,好像改革已经完成或中止似的,而更愿意用“检视”、“审视”和台湾习用的中性的“检讨”一类的词)本是题中应有之义。不要说我们从事的前无古人的改革事业一开始就是“摸着石头过河”的,这本身就包含有试探、随时调整进路的意思,就是平常我们做任何一件重要一点的事情,不是也要及时反馈信息,随机应变地修正应对措施吗?

  “反思改革”有没有前提?我觉得有,至少有两条。

  一是“坚持改革不动摇”。“皇甫平”(周瑞金)这句引起轩然大波的话,本身(本意,初衷)并不错,即中国的改革之路必须继续走下去,现有的将有的种种问题只有用深化改革来解决,开弓没有回头箭。有人把这句话误解成对既往改革举措的无条件肯定、对当下利益格局和既得利益的全盘接受,理解成对某些具体改革方案的不容质疑,这是由于社会信任缺失造成的“过度阐释”,甚至是一种借题发泄。

  像赶路一样,我们可以稍息一阵喘口气,可以在岔道口停一会辨别方向,免得绕弯或迷路,但是我们绝然不会走回头路了。“不改革只有死路一条”,这是当初我们作出改革选择的处境;今天这样的大环境并未改变。

  人是容易怀旧的,这就是普希金所谓“过去了的日子,就会变成亲切的怀念”。美国解放黑奴、沙俄解放农奴之后,都有不习惯新的生活方式而想“逃避自由”的人怀旧。唐德刚在《袁氏当国》中分析袁世凯复辟帝制的思想背景,曾指出实行共和新制后一时不适应的乱象,使很多人包括不少知识精英和孙中山这样的革命家都怀念起了专制制度(孙成立“中华革命党”时便有明显的独裁思维)。当下有些人怀旧也可以作如是观。但完成中国的转型,是我们这几代人的历史宿命和伟大使命,是不可不认清不担当的。

  二是改革的初衷和目标不可动摇。这个初衷和目标是什么?就是邓小平讲的“三个有利于”,简言之,就是有利于发展社会生产力、国强、民富。坚持社会主义的性质和方向,一是人民当家作主,其基本理念是民主、法治,前提是公民权利平等;二是共同富裕——允许一部分人依靠诚实的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只是走向共同富裕必经的一条路径。违背这个初衷和目标的“改革”,我们就应当废止或修正,至少要考虑适时补救利益受损的弱势群体。

  三、

  有了以上“共识”作基础,我们才能进一步讨论怎样达成关于改革的共识。

  达成改革共识有两种方式。通常是指言论层面的那种,通过讨论,交换意见来实现。在这个层面上,特别需要善意和平等的态度。在搞了几十年“大批判”、“大辩论”,习惯于“上纲上线”的语言暴力的国人中,做到这一点颇为不易。

  有人批判巩献田教授的公开信是“上纲上线”,重新挑起姓社姓资之争。我宁愿把它看成一种表达惯性,人家就是那么想的,他有权利这么表达,听不听不由他决定,他也无权要别人噤声。据香港《明报》驻京记者2月26日报道,张维迎教授等人对巩信居然阻挠了《物权法》草案提交审议一事“怒不可遏”。这样看问题未免过于幼稚和急躁。该草案确实在立法技术上还有许多问题要斟酌(参见3月1日全国人大法工委负责人答记者问)。

  不是说现在发言就百无禁忌了,但是“上纲上线”已失去了道义优势,政治上也不那么有杀伤力了,因此没有什么可怕的,谁都不妨敞开来说。比如,何祚庥先生写了《揭露伪新闻(九)》,说我和本集团的同事“合谋”陷害他,且用了“带血的煤”这样的词,是要“改变这个政权”、“支持某些人冲击现有政权”。这样的罪名要是在过去我肯定要吓个半死,如今我却可以付之一笑——他定的罪名不算,上网搜索一下“带血的煤”,先说这话的不是我而正是国家安监总局负责人等各级官员。我举这个例子,意思说是,现在确实到了可以“破解意识形态迷雾”(语见《中国青年报》2月27日报道《经济学界“左”派“右”派握手》一文的引题),坦诚讨论具体问题的时候了。

  说当下多是利益之争,这话不错,反映了公民权利意思觉醒这一基本现实。这是搞市场取向、利益主体多元化的必然结果。但是并不是每个人都能理性地选择自己的与别人利益“兼容”的利益诉求方式的。通过讨论,可以使人变得清醒和明智,以达成共识实现整体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兼顾及全社会的和谐共处。

  另一种达成共识的方式,就是当下人们已习闻的“博弈”。这种方式如果止于投票选举等民主的手段,那是文明的;如果要通过“跳楼秀”才能达成资方按时给付劳方薪酬的“共识”,通过“讨债公司”绑架人质才能达成欠债须还的“共识”,那么,这种“肢体语言”的达成方式还是不必用为妙。

  “有话好好说”是成本最低的达成共识的方式,这应当成为举国上下的、官与民的共识。


作者:鄢烈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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