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长涉嫌受贿百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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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9日10:21 安徽在线-安徽商报 |
本报讯(王红旗武长鹏)宿州市检察院前两月侦查终结4起贿赂案件,涉案金额均在百万元以上。目前,已提起公诉1件,另外3件正在审查起诉之中。 犯罪嫌疑人杨某,原宿州市委组织部副部长,曾任砀山县委组织部副部长、灵璧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其在任职期间,涉嫌收受贿赂人民币100万余元。 犯罪嫌疑人王某,原灵璧县公安局局长。其在担任灵璧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灵璧县公安局政委和公安局长期间,涉嫌收受、索取贿赂人民币120万余元。 犯罪嫌疑人柏某,原皖北煤电集团物资供应公司副总经理,其利用职务便利为有关个人和单位在获得物资供应项目、争取物资供应合同等方面提供照顾,非法收受贿赂人民币40万余元。柏某另有价值人民币300万余元财产,本人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 已被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肖某,原皖北煤电集团物资供应公司经理,先后收受供货单位23人所送人民币65万余元、港币4000元及价值1万余元摄像机一部。肖某还擅自将公款30万元挪用给其亲戚作生意。肖某另有价值近200万元财产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