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嫖客痛殴“皮条客”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9日10:21 安徽在线-安徽商报

  本报讯(学功黄佳孔华)凌晨寻欢,“小姐”中途开溜,被小姐放了“鸽子”的嫖客气愤不已,返回找“拉皮条”者退钱,双方为此发生争执,一时冲动的嫖客险些将对方打成了植物人。近日,该男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有期徒刑四年,并赔偿伤者9万余元。

  去年5月20日凌晨,刚喝完酒的吴某某带着朋友,想找几个“小姐”,几人在省城金寨路曙光商厦附近和拉皮条的周某(女)达成了交易,周某答应喊3名小姐为其提供服务,

吴某某当场支付了270元嫖资。吴某某等人将“小姐”带到旅店时,其中两名“小姐”借口要上洗手间,偷偷溜走。吴某某气急败坏,当即乘车返回原地找到了周某,要求退钱。周某当场拒绝,双方争执不下。吴某某等3人对着周某拳打脚踢,致使周某仰面摔倒在地。泄愤后的吴某某等人扬长而去,周某被亲属送到医院急救,周某在医院昏迷了一个多月才苏醒,后经鉴定为重伤,属八级伤残。

  庭审中,吴某某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不持异议,如实供述了罪行,并表示愿意赔偿受害人的经济损失。因受害人周某在案发起因上也有过错,且吴某某的认罪态度较好,法院酌情从轻作出判决。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