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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莞市人民法院法庭规范化建设走在全国前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9日10:43 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东莞三月八日电(邓爱君邱吉灵)广东东莞市列为司法“形象工程”建设,并把人民法庭建设作为重中之重。目前十四个法庭中,过半已投入使用,该市的法庭规范化建设已走在全国前列。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前不久在东莞调研时表示,人民法院的建设,重在基层。东莞市十分重视基层法庭的建设,能够做到这样的水平,全国起码要二十多年。

  据悉,东莞市人民法院是中国内地最早审理涉港澳台案件的基层法院,也是审理涉外案件最多的法院之一。去年受理各类案件再创历史新高,共受理四点零一八一万宗,与前年相比增加百分之四点七六,结案率为百分之九十一点九二。

  在案件数量连年大幅攀升,审判压力逐步加大的情况下,该院得到各镇(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分布设在十四个镇(区)的人民法庭,在世纪之交已有七个法庭按照规范标准建成并交付使用,全面提升了法庭承担的各项审判工作和管理水平。

  三年多前,该市石龙镇政府斥资三千三百万元建起石龙人民法庭办公大楼。该法院新成立审理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的民三庭,还有审理涉外案件的民四庭,均在此大楼办公。紧接着,长安、樟木头、横沥、麻涌等四个人民法庭相继动工兴建。

  为确保今年底前完成法庭建设任务,石排镇在财力不宽裕的情况下,仍拿出当年财政收入中可支配的百分之八点六七资金,投入到建设石排人民法庭。他们以建设和谐社会、发展农村经济的高度,看待法庭建设的重要性。(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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