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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救女子,请你联络警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9日10:44 大洋网-广州日报

  黄楚慧

  一女子在路上被抢,广州日报发行公司员工罗代均路见不平出手相助,结果被歹徒砍伤。但女事主却不见了。英雄流血没人慰问不说,歹徒即使被抓可能也会逃脱法网。“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应该说,广州的好汉是很多的,去年8月,一歹徒在海珠区抢东西后仓皇逃窜,退休阿伯陈迎宾挥腿将其扫倒,歹徒就擒,而陈伯左腿因此骨折;1

0月和11月,广钢技校学生曹应昌和广州市康民医院保安员杨文凯为追捕歹徒先后献出了生命。

  谁都知道,制止歹徒是很危险的事情,当场有可能受伤,事后还担心被报复,更何况抢的又不是自己的东西,因此应当承认,案件发生时,“出手”的人比看热闹的人要少得多。令英雄们心寒的,往往是他们出手后,事主却不见了。俗话说,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并且如果英雄受伤,事主在道义上和法律就有了某种义务,很多事主在案发后不站出来,这种想法不难理解。治安案件多发的时候,有人还会转而把矛头对准警方,责怪他们没有做好工作。

  但有正义感的人更知道,如果大家都只是看热闹,歹徒就会更加猖獗,最后受损的还是我们自己,所以陈迎宾、曹应昌、杨文凯“出手”了。治安案件需要全民防范,警方办案更需要事主的参与。很多时候警察抓到小偷却无法惩处,就是因为事主不报案,不愿出来指认,缺乏必要的证据。小偷之所以敢胆大妄为,正是吃准了事主怕事的心理。广州呼唤罗代均、陈迎宾、曹应昌、杨文凯这样的人物,更需要事主站出来,配合警方;以往我们很注重“见义勇为”的美德教育,现在很有必要加强“依法指认违法犯罪”的公民教育。

  出手捉贼毕竟是危险事,我们不能奢求人人去做。但和警方联系,配合警方,你我都能做得到。别人“出手”了,值得敬佩;作为普通的市民,请从打电话给110开始;作为事主,请站出来。这也是在为广州的治安出一分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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