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柳州市柳南公安分局协助山东同行追回绑架案赃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9日10:49 新桂网

  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讯 3月8日上午,柳州市柳南公安分局接到山东省淄博市公安局临淄分局打来的长途电话,对柳南公安分局南站责任区刑侦大队协助他们追回巨款表示衷心的感谢……

  3月3日上午,山东省淄博市公安局临淄分局刑侦大队李教导员一行三人来到柳南公安分局南站责任区刑侦大队,请求该大队协助他们追回一起绑架案件的赃款。

  原来,今年1月9日那天下午,犯罪嫌疑人毕某、杨某等四人经事先踩点,将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金茵小学一年级学生王某绑架,并索要赎金18万元。事后,毕某分得7万元并逃往柳州市,将5.5万元赃款交给胡女士保管(未讲明钱的来历),山东警方破案后,毕某、杨某等4人被抓获归案,并获知巨款下落,于是派员南下广西柳州追赃。经多方打听,找到了替毕某保管款项的胡女士,而胡女士得知情况后,马上将毕某给她保管的5.5万元全部交给了山东警方,由于胡女士本人未知钱的来历,也未动用,故警方未对其作任何处理。

  (秦永革)编辑:马骎作者:秦永革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