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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未成年人名义购房受法律保护 但以后想处置房屋可能麻烦较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9日11:09 南方日报

  □楼市零距离

  以未成年人名义买房,签订的购房合同是否能受法律保护?近日,韩女士就遇到了这个难题。早在2005年年初,韩女士用9岁儿子的名字在东莞一楼盘购得一套商品房。韩女士当时想,房子以后始终是要留给儿子的,用儿子的名字签订合同,以后免得过户麻烦,还可以省下一笔过户费。

  世事难料,韩女士的房子延期交房,要到2005年年底才能交付,根据合同约定,开发商理应向业主也就是韩女士的儿子赔付违约金约3000元。但这笔赔付却遭到了拒绝。开发商的理由是,合同上的户主是未成年人,不受《合同法》保护,因此合同无效,不能获得违约金。

  韩女士不服,为此向记者求助。

  记者采访了法律界人士了解到,开发商以合同一方当事人是未成年人就认为合同无效,从而不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根据《合同法》和《民法》相关规定,只要在今后的司法调查中能够判定是法定代理人代替未成年人行使了相关行为,则可视为合同有效。

  法律界人士提醒消费者,由于购房是目前社会生活中属于比较重大的经济行为,涉及金额较大,且购房合同内容涉及法律关系较复杂,因此,为了避免纠纷,未成年人购房的行为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在签订合同时,未成年人的父母作为法定代理人在代理人栏签字。

  目前以孩子的名义购房的市民越来越多。因为缺乏相关法律知识,很多人都遇到过类似的麻烦。对此,业内人士指出,消费者以未成年人名义购房,有各自不同的动机,只要他们的行为符合法律,都是无可非议的。但要提醒购房者的是,要慎以未成年人名义购房。如果子女长大成人后,想变卖、赠与、抵押房产,只有儿女委托,父母才有权处理,碰到子女到外地上学、工作,父母对房屋的处置就更加麻烦了。

  本版撰文本报记者姜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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