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私装锅炉爆炸致人死亡老板赔钱又获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9日11:57 生活报

  本报记者 郭登攀

  本报讯大庆市的刘奇私自安装锅炉等炼油设备,因锅炉爆炸,致雇用人员死亡。近日,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刘奇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赔偿经济损失87030.40元。

  2005年8月1日,大庆让胡路区的农民刘奇,在自家院内私自安装锅炉等炼油设备后,四处收购了四十多吨石油,并以每炼一罐油600元钱的价格,雇用何玉等人炼油。2005年8月13日4时许,在锅炉压力过大的情况下,刘奇令何玉等人继续炼油,锅炉突然爆炸起火,将何玉烧伤,送至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老板刘奇被公安机关抓捕归案。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奇私自安装无出厂证、检验证、合格证的“三无”锅炉,并非法炼油,让工人违章冒险作业,造成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

  (生活报)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