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装锅炉爆炸致人死亡老板赔钱又获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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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9日11:57 生活报 |
本报记者 郭登攀 本报讯大庆市的刘奇私自安装锅炉等炼油设备,因锅炉爆炸,致雇用人员死亡。近日,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刘奇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赔偿经济损失87030.40元。 2005年8月1日,大庆让胡路区的农民刘奇,在自家院内私自安装锅炉等炼油设备后,四处收购了四十多吨石油,并以每炼一罐油600元钱的价格,雇用何玉等人炼油。2005年8月13日4时许,在锅炉压力过大的情况下,刘奇令何玉等人继续炼油,锅炉突然爆炸起火,将何玉烧伤,送至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老板刘奇被公安机关抓捕归案。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奇私自安装无出厂证、检验证、合格证的“三无”锅炉,并非法炼油,让工人违章冒险作业,造成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 (生活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