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难赔偿标准20万,低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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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9日12:21 新闻晚报 |
□据新华社电 3月8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毅中到内蒙古代表团听取代表意见。新华社记者就六个代表委员和网民关心的安全生产热点话题对李毅中进行了追踪采访。 记者:单位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和工矿商贸就业人员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纳入“ 十一五”规划纲要中,何时启动这些指标对各地各部门进行考核?李毅中: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万车死亡率指标现在已经被分解到各地,各地正在层层分解、最终落实到基层和企业。 而单位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就业人员事故死亡率,要经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查和批准“十一五”规划纲要后,再分解到各个地方去。 记者:官员撤股进行到哪个阶段了,能解决么? 李毅中:2006年政府工作报告已经将这个问题,纳入到反腐败体系之中。温总理报告中提出,要严肃查处安全生产领域的失职渎职和腐败问题。我们有信心来解决这个问题,但这是一个持久的奋斗目标。 记者:现在各地都把煤矿事故死亡赔偿标准设定为每人20万元左右,是高了,还是低了? 李毅中:肯定是低了。但如果提高赔偿标准,这要依靠各地出台妥当措施,相关法规制度的支持配合,更要依靠各地的主动性。 记者:2005年大事故频率增大,但总体事故死亡人数下降了,专家说这个反差并不正常,里面可能存在小煤矿小事故的瞒报现象,你怎么看这个问题? 李毅中:这里面肯定有瞒报现象存在!随着信息透明度不断加大,对大事故现在一般都不敢隐瞒了,但在小事故中却依然存在瞒报现象。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力度,狠抓监管,尤其要严厉惩处瞒报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