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实名制预防“炒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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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9日12:21 新闻晚报 |
建设部日前公布的2006年工作要点中,将落实商品房预(销)售合同联机备案和实名制购房制度、查处内部认购、违规促销、囤积房源、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列入今年建设部的工作重点。昨天,针对即将推出的购房实名制,全国人大代表纷纷表示,这将是一个有效预防“炒房”、在房地产领域规范诚信体系的积极举措。 主要治理短期炒作 所谓实名制购房制度,核心内容是要求预售购房合同、预售登记以及最后的产权证必须是同一个名字。实名制购房的主要作用是既可以防止炒房行为,也可以对第二套住房或者多套住房的销售进行监控。实名制销售的具体操作方法是,购房人必须凭有效证件使用真实姓名进行购房。 近两年,我国房地产市场普遍存在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内部人员及中介公司、炒房人参与炒房抬高房价、赚取差价的现象。为此,我国几个城市去年起已开始尝试用实名制购房来遏制炒房行为。 投资经营应阳光操作 “任何投资、经营活动都应该在阳光下。”严义埙代表说,目前市场中存在的用假名骗贷,或一房多处抵押、用银行贷款买房。购房者中有20%至30%左右为投资,其中很大一部分还是用银行贷款来购房,如同多米诺骨牌一样,只要有一个环节出错,就会全部倾倒下去。 严义埙代表认为,推行实名制售房要注意区分对象,应主要针对空麻袋背米般的炒房者。 建设完善的保障机制 俞国生代表则认为,这将是房产领域中诚信体系逐步规范的一种体现,对发展健康平稳的房产市场具有积极意义。 黄富荣代表则提出要真正满足老百姓的住房需求,还在于建设一个完善的住房保障机制。他认为,住房消费今后应分为两个层次:一是商品房,提供给有能力自己购房的老百姓,另一方面,则是政府向部分困难群众出售低价房,或提供低价租赁房。作者:□两会特派记者 程贤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