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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版房地产合同3月15日启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9日12:59 信息时报

  深圳消息 深圳市国土房产局和市工商局昨日联合召开新闻通报会宣布,深圳市将于3月15日正式启用新版房地产预售合同示范文本,原2001版房地产合同将同时停止使用。

  有关人士表示,较2001版合同而言,新版房地产合同最大的特点是加强了对开发商的约束,进一步保护购房者的权益。其中最引人关注的一点是新合同关于面积缩水的规定。2001版规定,交付使用的房地产实际建筑面积与合同规定面积差异在1%~5%的,按购房时单位

价格多退少补;误差在5%以上的买方才有权解除合同。而新版合同规定,差异值0.6%~3%的,超出的面积视为卖方无偿赠与;面积不足的,卖方应当双倍返还不足部分的价金。误差只要超过3%以上,买方就有权解除合同。《深圳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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